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娄底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养女没有收养证,上了户口,从小托付他人抚养,现十六岁,养父没有支付任何费用

188 ******** 湖南-娄底 2018-09-08 20:32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养女没有收养证,上了户口,从小托付他人抚养,现十六岁,养父没有支付任何费用,请问有继承权

报告编号:NO.2018090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推荐答案
  • 咨询我

    孙超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72324

    咨询电话:18336281009

    看是否成立收养关系

    回复于 2018.09.08 21:20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解答内容比较简练。 如果未能解决你的疑惑,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湖南律师 娄底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娄底婚姻家庭律师

办事指南

相关问答
  • 你好!【赡养协议】老人法定的赡养费标准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对(一)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可以设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M的比例(如20%左右)进行计算。即按赡养人收入一定比例所得数额(如M*20%)对照前述上、下限,如该数额在此区间内的则以该数额确定赡养费标准,如该数额高于或低于上、下限的,则以上限或下限确定为赡养费标准。 对(二)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疗部门的票据额计入赡养费中; 对(三)因生病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应将护理费用计算在赡养费内,而这一费用将根据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当地一般雇佣人员标准计算;对前述(四)、(五)、(六)项赡养内容亦应以相应支出发票为据计算赡养费用。当然无论是赡养费的给付内容还是其计算标准都是相对而言,并非绝对。在确定赡养费给付内容及计算标准时既要考虑权利人需求的必要性也要考虑义务人承受力的可能性,在充分保护老年人合法前提下,综合平衡各方利益。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947

  • 【法律意见】 1、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 2、可以一次支付,也可以半年一支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2、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3、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因此,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父母有收入但生活困难的,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养女可以和养父结婚吗

    04/13/2018 12:24:40更新

    养女爱上养父这种戏剧性的场面时常在我们的生活中上演,我们知道,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但是类似这种在道德层面是不被人们所接受的,那么抛开道德层面的因素,从法律上说,养女可以和养父结婚吗?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会为您解答疑惑。

  • 养女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吗

    04/03/2024 15:59:47更新

    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法定继承模式下,子女乃是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之一,这个范畴所涵盖的子女对象包括但不仅限于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以及确实存在着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离婚的养父能否保有对养女的抚养权

    05/06/2018 11:56:09更新

    【案情】......更多关于离婚的养父能否保有对养女的抚养权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离婚的养父能否保有对养女的抚养权

    05/03/2018 11:06:27更新

    【案情】......更多关于离婚的养父能否保有对养女的抚养权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养女死了养父母可以断绝关系吗

    07/08/2019 12:27:28更新

    每个人都离不开生老病死, 但是人世间最为凄惨的一件事就是儿女死在父母前, 这不仅意味着父母对于子女抚养的付出完全白费同时还有可能导致父母年老时无人赡养,那么养女死了养父母可以断绝关系吗?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养女可以起诉养父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吗

    04/17/2017 15:33:00更新

    如今收养子女非常普遍,但是在法制越来越健全的今天,收养并不是捡一个娃回家养大即可,而是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履行相关手续。那么养女可以起诉养父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吗?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现在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热门律师推荐

热门文章

  • 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就有效吗

    直至双方完成离婚手续,该协议方能正式生效。因此,签有字据只是协议生效的前提之一,只有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批程序,实现协议所约定的离婚条件,离婚协议才能真正生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一男三女自愿同居违法吗

    若已有婚姻关系的男女与其他人以公开的夫妻名义以及长久的共同生活方式公开相处,尽管没有举行合法婚礼,也被认为是非法同居行为,甚至有构成重婚罪的法律风险。根据我国刑法,重婚罪的惩罚力度较轻,仅需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老年人旅游同居犯法吗

    首先,我们必须指出,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针对老年阶段非婚同居的情况并未出台有针对性的具体法律条款。其次,就一般的情况来说,老年人选择非婚同居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周六周日民政局是否休息

    ​周六周日民政局一般是处于休息时段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民政局周六周日不上班。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法定上班时间上班。关于周六周日民政局是否休息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有限公司是什么性质

    对于公司大家需要有一定的了解,特别是在进行找工作的人就要知道这方面的规定。对于有限公司来说是什么性质的呢?这就需要大家有详细的了解,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对于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一千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关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婚姻家庭相关专题

猜你喜欢

法律聚焦

  • 委托书

    委托书

    在日常生活或工作当中,当我们急需办理某件事情,却由于身处异地或者难以抽出时间等原因无法亲自办理时,委托其他可信任之人办理,是我们最好的选择。而委托书正是用来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在被委托人行使权利时必须出具的法律文书。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那么,您知道委托书格式怎么写吗?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提供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样本、付款委托书模板等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 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

    中国刑法规定的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者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但是对属于犯罪者家属所有的财产是不包括在内的。对犯罪人适用没收财产,一方面是对他们所犯罪行的惩罚;另一方面也是从经济上剥夺他们赖以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基础。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下面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 现金支票

    现金支票

    现金支票作为支票的一种,然而支票又是我国重要的票据之一,一般有单位签发用于支付的凭证。那么,现金支票的用途是什么?现金支票的有效期是多久?现金支票怎么取钱?现金支票属于什么科目?现金支票收款人现金支票最大额度是多少?现金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吗?现金支票可以开给个人吗?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的区别有哪些?这些是现金支票常见的问题,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围绕着接个问题,来给大家说说现金支票的相关规定,欢迎大家阅读,并且对现金支票有进一步的认识。

  • 疑罪从无

    疑罪从无

    疑罪之所以“从无”,是因为证据不足这一关键前提。故这种无罪只是“准无罪”,行为人不一定确实无罪。因此,行为人因证据不足而得到无罪宣告后,如果取得了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有罪,仍然应当受到刑法的处罚。这是对为了保障个人利益而牺牲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共利益的救济,是正义的回归。下面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