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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个男人没有结婚没有登记几年前有一个女儿11岁他再婚登记了想要孩子抚养全或者放弃抚养全我该怎么做,

151 ******** 黑龙江-七台河 2018-09-02 10:35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你好,我和一个男人没有结婚,没有登记,几年前有一个女儿11岁,他再婚登记了,想要孩子抚养全或者放弃抚养全我该怎么做,谢谢

报告编号:NO.2018090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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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冰燕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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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于 2018.09.02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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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志博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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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具体而言,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
    (二)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好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四)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
    (五)抚养费按对方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回复于 2018.09.02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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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伟华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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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女儿决定跟谁。

    回复于 2018.09.02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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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江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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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19573137985

    女儿愿意跟你,那么你可以起诉获得抚养权,若需要加我微信(手机号),点我头像后点电话咨询获取手机号

    回复于 2018.09.02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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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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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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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静 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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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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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顾问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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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8.09.02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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