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河池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9月21日劳动局对我的劳动仲裁开庭,想咨询一下开庭答辩的的问题

133 ******** 广西-河池 2018-08-31 18:17 劳动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9月21日劳动局对我的劳动仲裁开庭,想咨询一下开庭答辩的的问题

报告编号:NO.2018083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3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罗荣灯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9490

    咨询电话:13977877353

    具体看材料分析。

    回复于 2018.09.01 09:44

    展开追问
    3 条追问

    在哪可以发图文给您?

    2018-09-01 10:57

    可以面谈

    2018-09-01 10:59

    不在河池

    2018-09-01 11:00

    好的

    2018-09-01 11:01

    加微行吗?

    2018-09-01 11:02

    您好,已加

    2018-09-01 11:22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可以由劳动者本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有异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是对方不履行劳动仲裁确定的义务,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复杂的劳动仲裁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8.08.31 18:47

  • 马寅宸

    帮助人数:17876

    哦,,

    回复于 2018.09.01 00:33

    展开追问
    2 条追问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7月刚放假,领导以人员饱和为由,对我解聘,此前没有任何沟通,突然的就以微信的形式告知,8月8日我以单位无故解聘和用工期不签定合同为由(17年2月入职单位,合同期为一年,18年2月份到期,3月-7月单位没有与我续签合同)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2018-09-01 12:35

    可以在线咨询吗?想用图文表达更清楚些

    2018-09-01 01:44

    我回答已很清楚了

    2018-09-01 01:46

    我的意思是我想讲述的更清楚。单位的解聘决定书是我对领导说找下一份工作需要所以向单位要的,开庭对方会不会说是我用手段弄来的决定书?还有,对方会不会说我以前在单位有迟到或者什么的才辞退我?

    2018-09-01 01:53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做出的解答比较简练, 如果未能解决你的疑惑,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广西律师 河池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河池劳动纠纷律师

相关咨询
  • 王强回复:
     

    要看你的案件具体情况。网上说不清楚。

  • 陈志华回复:
     

    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你与单位或老板发生了劳动争议,首先应与单位或老板进行协商,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协商虽然不是法定程序,但却是解决一般争议最常用的方法,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邓迪回复:
     

    要是律师教你两句你就会了,你就做律师了

相关知识
  • 离婚开庭如何答辩

    立案侦查10/08/2022 11:27:14更新

    离婚开庭答辩,被告要在审判长允许的答辩时间内进行答辩,就离婚争议所涉及的事项进行陈述,有证据的应当及时进行举证证明,同时,在答辩时应当遵守法庭纪律。关于离婚开庭如何答辩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离婚开庭原告怎么答辩

    民事诉讼参加人03/09/2019 10:16:08更新

    在离婚案件中,有原告也会有被告。那么在进行答辩的时候作为原告应该怎么进行答辩呢?这就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知道在法律上的规定。我们可以从下面的内容中进行了解,对于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劳动局可以咨询工资问题吗

    工资福利09/02/2022 15:38:48更新

    如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到劳动局咨询工资问题:用让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关于劳动局可以咨询工资问题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劳动局法律咨询电话

    商业银行法法规07/19/2023 10:46:38更新

    遇到法律纠纷不知道该怎么做,想先咨询劳动局,又不知道劳动局法律咨询电话的。华律网小编整理劳动局咨询电话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一、劳动局法律咨询电话是多少劳动局的电话热线是:12333。虽然各地方的劳动局的电话也是会有所不同的,但12333是可全国拨打的。二、劳动局的电话有几种:有2种。一种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

  • 答辩状可以开庭交吗

    立案侦查10/08/2022 22:59:59更新

    如果开庭时间在被告收到答辩状起的十五日内,那么答辩状可以开庭交。如果是二审,被告在答辩期内没有提交答辩状,开庭的时候可以进行口头答辩,附着提交书面答辩状。关于答辩状是否可以开庭交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劳动局怎么法律咨询工资方面

    实时政策07/13/2023 09:46:38更新

    您可以直接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咨询工资方面的政策。向政府部门询问事情一般都不会收费的。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如果他向你收取不合理的费用,你可以起诉他。下面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热门律师推荐
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中标价高于预算价如何处理,法律如何规定

问题分析:关于中标价高于预算价如何处理,法律如何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一般都会直接废标重新招标,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投标价,正常情况下,中标价和招标方在招标文件当中设定的预算价应该是吻合的,过高或过低都不合理。

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走私固体废物罪要怎样量刑

问题分析:关于走私固体废物罪要怎样量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具体而言,关于走私固体废物罪的量刑,实践中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走私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纳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处罚。 第二,走私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走私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

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房租2500违约金是多少

问题分析:关于房租2500违约金是多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总的来说,租赁合同违约金可以自行约定,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损失的30%的,可以请求法院减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公司与个人之间合法借款的有效性

问题分析:关于公司与个人之间合法借款的有效性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与个人之间合法借款的有效性 在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方面,并非所有情况下的此类交易均可认定为合法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公民和企业间借贷行为有效性问题的批复》中的明确表述,公民与非金融性质企业之间(以下统称为民间借贷)的款项往来,只需双方在借贷过程中的意愿表达真实明晰,则可视为有效的借贷行为。 ,当存在下列任何一项情境时,上述生效的借贷关系将被判定为无效: 1.企业以借贷掩护非法向员工筹集资金; 2.企业以借贷名义进行非法社会融资活动;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一般群众发放无担保的高息贷款; 4.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的行为。 相关的法律依据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特别是其中第十四条的规定,该条款详细列出了应被法院裁定为无效的几种民间借贷合同类型,具体内容如下: (一)从金融机构处套取贷款后再转手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借贷行为; (二)通过向其他盈利性法人机构进行借贷、向本企业内部员工集资,或者是通过向普通大众公开吸纳存款等手段获取资金,然后再次转手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借贷行为; (三)未依法获得批准、许可,不具备发放贷款法定资质之人以谋求利润为终极目标,向社会不特定人群提供高利贷款的行为; (四)放款人为事先已知或必须知晓贷款用途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但仍继续提供贷款资助的行为; (五)违反了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所明确禁止实施的行为; (六)背离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

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没有买卖合同能提出上诉吗?

问题分析:关于没有买卖合同能提出上诉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双方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的,一方可以提供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买卖合同关系,法院通常结合双方之间的交易方式、习惯等其他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如果法院认定有效,是可以上诉的。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的含义

问题分析:关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的含义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的含义 关于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物的统一性原则,这是指出在办理土地抵押业务时,土地中的建筑物需要与该地块进行整体抵押,不能够单独分割处理。 ,当土地使用权还没有完全到期之前,若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则应对地面建筑物进行相应的补偿措施。 因为建筑物始终依赖于其所在的土地,一旦土地被抵押,建筑物的所有权也应受到同等影响,从而避免出现所有权分裂的风险。

5分钟前
近期帮助 17971 人
你好,上班打瞌睡被打犯法吗?

问题分析:你好

5分钟前
罗海华律师
近期帮助 18583 人
交通事故中次责受伤住院双侧额叶脑挫裂伤无嗅觉功能,广西哪里可以做伤残鉴定

问题分析:你好,你最好去法院指定的伤残鉴定机构

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6120 人
土地承包期限内是否可以增加土地面积

问题分析:在土地承包期限内,通常情况下是不能随意增加土地面积的。土地承包合同中会明确规定承包的土地面积,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农民因生产、生活需要,确实要求调整承包土地面积的,可以与承包方进行协商,并需要达成一致意见。此外,调整承包土地面积还需要报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