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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前夫离婚已一年多双方异地户口的!双方各抚养一小孩各不用支付抚养费起诉要收费用吗?

135 ******** 广东-佛山 2018-08-20 16:36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你好,同前夫离婚已一年多,双方异地户口的!双方各抚养一小孩,各不用支付抚养费。协议上男方赔女方精神损失费5万元,离婚日起一年内还清协议赔偿剩余补偿款2万到女方指定的账户上!但现已一年没还,对方电话一直不通,信息不回,他家人回避不接电话!男方故意阻止女方探望权。我可以怎样维护自己权益?要到对方法院起诉吗?起诉要收费用吗?我现生活困难!有病在身,终身吃药!

报告编号:NO.2018082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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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然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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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法院需要收取诉讼费,你可以申请法院援助

    回复于 2018.08.20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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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江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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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要收费,一般是几百块,若需要加我微信(手机号),点我头像后点电话咨询获取手机号

    回复于 2018.08.20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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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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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回复于 2020.07.02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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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顾问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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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8.08.20 17:06

  • 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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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到法院进行诉讼

    回复于 2018.08.20 17:17

  • 陈盛森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563

    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剩余补偿款,如果你确实生活困难的,建议你可以尝试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免费的),将来起诉至法院的话也可以申请免交或者缓交诉讼费,但要根据当地的法援、法院的要求提供困难证明,否则相关部门会不予受理。

    回复于 2018.08.20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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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1、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 2、可以一次支付,也可以半年一支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2、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3、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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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你好!【赡养协议】老人法定的赡养费标准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对(一)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可以设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M的比例(如20%左右)进行计算。即按赡养人收入一定比例所得数额(如M*20%)对照前述上、下限,如该数额在此区间内的则以该数额确定赡养费标准,如该数额高于或低于上、下限的,则以上限或下限确定为赡养费标准。 对(二)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疗部门的票据额计入赡养费中; 对(三)因生病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应将护理费用计算在赡养费内,而这一费用将根据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当地一般雇佣人员标准计算;对前述(四)、(五)、(六)项赡养内容亦应以相应支出发票为据计算赡养费用。当然无论是赡养费的给付内容还是其计算标准都是相对而言,并非绝对。在确定赡养费给付内容及计算标准时既要考虑权利人需求的必要性也要考虑义务人承受力的可能性,在充分保护老年人合法前提下,综合平衡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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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因此,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父母有收入但生活困难的,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 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2、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3、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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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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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2939

  • 【法律意见】 法律上规定一般18周岁以后就不再支付抚养费了。但如果具备以下三点情况可以要求父母继续支付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一条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十二条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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