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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独生子女儿子買的房产,但房产证上有父母亲的名子。一)父母在世想去掉名字物帰实主还需要有遗嘱继承公证吗?

136 ******** 上海-浦东新区 2018-08-16 09:11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独生子女儿子買的房产,但房产证上有父母亲的名子。一)父母在世想去掉名字物帰实主,免得逝后遗産烦扰,应该怎么办为好?二)办理手续复杂嗎?交费多少?三)我们是80岁高龄只有一个儿子,还需要有遗嘱继承公证吗?

报告编号:NO.2018081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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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建勋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45636

    咨询电话:13801648703

    可以买卖或赠与过户

    回复于 2018.08.16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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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73313

    咨询电话:13761321392

    需要律师分析

    回复于 2018.08.16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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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一、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公证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三、出具公证书
    出具公证书,简称“出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 二个以上当事人共同申办同一公证事项的,可以共同到行为地、事实发生地或者其中一名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申办。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六条 当事人向二个以上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的,由最先受理申请的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回复于 2020.06.30 10:21

  • 付永生

    帮助人数:8307

    2570

    回复于 2018.08.17 09:41

  • 姚艳艳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2833

    可以立遗嘱的,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需要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于 2018.08.16 10:50

  • 彭琨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8629

    可以遗嘱继承

    回复于 2018.08.16 10:36

  • 王晓康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645

    1、可以做个赠与或者买卖,将你们夫妻二人名字去掉,具体可以看那个税费较低;
    2、手续不复杂,税费建议咨询房产交易中心;
    3、最好做个遗嘱公证,逝后你儿子可以直接拿着公证遗嘱去房产交易中心过户。

    回复于 2018.08.16 10:12

  • 肖桂荣

    帮助人数:768

    您好,可以生前赠与,比较规范的做法是做一下律师见证或者咨询公证处能否做公证,以及询问不动产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生前赠与能否很顺利的实现房产过户变更登记。

    回复于 2018.08.16 10:06

  • 崔华 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9794

    把房子给到你孩子,现在有三种方式供你选择:1、立遗嘱,对你们保障最安全,毕竟房子一直在你们名下;2、买卖方式过户给孩子,如果孩子没有结婚,则税费比较低,很划算,但如果孩子已经结婚了,则如果他们离婚,则可能会是夫妻共同财产了;3、赠与的方式,不管孩子有没有结婚,都属于孩子个人财产,但税费比较高。以上三种供参考。

    回复于 2018.08.16 10:05

  • 王勇义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3976

    可以立下书面遗嘱,不需要一定做继承公证的

    回复于 2018.08.16 09:57

  • 肖凌斯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0647

    你们可以立下遗嘱,把遗产留给孩子。自书遗嘱不是必须公证。

    回复于 2018.08.16 09:41

  • 郑何顺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7562

    可以立一份遗嘱遗产只给儿子,公证的话看你的选择

    回复于 2018.08.16 09:37

  • 张莉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7894

    可以直接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部分买卖手续,将房产过后给儿子。

    回复于 2018.08.16 09:23

  • 沈诚 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1089

    您好,可以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形式过户给儿子,只有一个孩子的话就不需要进行遗嘱公证了。如需帮助,可与我致电咨询或当面约谈。谢谢!

    回复于 2018.08.16 09:20

  • 肖海涛

    帮助人数:5807

    房产去房产交易中心去掉名字就行了。多少钱需要咨询房产交易中心。如果只有一个儿子,不需要办遗产公正。

    回复于 2018.08.16 09:15

  • 孟海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1980

    按照问题所述情况,可以在生前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形式进行产权的变更,如果说只有一个继承人的话,那么到也没有必要必须要进行遗嘱公证。

    回复于 2018.08.16 09:14

  • 刘骏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50703

    立公证遗嘱

    回复于 2018.08.16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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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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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对男方父母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登记等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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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不可以,只能写有扶养义务的子女一方为被告。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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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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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夫妻离婚,孩子归母亲,夫亲应按工资的20~30%综合当地的生活水平来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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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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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法律意见】 1、直系亲属投靠父母年龄上没有限制,户口在亲属之和非亲属间都可以投靠,户籍政策上并未禁止不是亲属的人投靠户口,只要当地政策允许,对方同意接收就是可以的; 2、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亲属投靠类型:1.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2.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3.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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