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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内容是什么?谢谢解答

134 ******** 广西-柳州 2018-08-10 16:42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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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内容是什么?谢谢解答

报告编号:NO.201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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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回复于 2020.07.01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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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讲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赔偿的,办案部门要终结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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