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盘锦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我现在欠款有两套住房,法院要强制执行拍卖两套住房,这样可以吗

139 ******** 辽宁-盘锦 2018-08-02 09:48 债权债务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律师你好!我现在欠款有两套住房,法院强制执行拍卖两套住房,这样可以吗?不是可以留一套住房吗

报告编号:NO.2018080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3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何麟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6973

    咨询电话:18842778299

    情况不明

    回复于 2018.08.02 23:47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强制执行是要对方有钱或者财产才可以执行的,对方都没有财产,你的钱怎么能要回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扣留提取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条 对不动产执行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行为执行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三条 迟延履行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四条 继续执行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回复于 2024.01.30 19:18

  • 龙瑞文

    帮助人数:2594

    法院的做法不违法,但法院需要采取其他措施确保你们一家的住宿与生活。

    回复于 2018.08.02 16:42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以上律师已做出详细的解答,但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见解。 你可以针对该问题继续咨询我,以获得更多律师的解答,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辽宁律师 盘锦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盘锦债权债务律师

相关咨询
相关知识
  • 法院强制执行房产拍卖,会不会真的拍卖

    执行措施06/16/2017 13:11:00更新

    当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是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的。那么,法院强制执行房产拍卖,会不会真的拍卖?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法院强制执行房产拍卖,会不会真的拍卖”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 法院强制执行股权的拍卖程序的方法

    拍卖程序03/08/2017 14:45:00更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自身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人民法院可以强制转让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份来清偿其债务。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份的优先购买权。法院在强制拍卖股东股权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怎么实现的。

  • 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程序的条件是什么

    执行一般规定07/01/2017 10:33:00更新

    如果当事人不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自己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强制执行的,是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的。那么,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程序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 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拍卖房屋

    执行措施06/15/2017 15:49:00更新

    强制执行的意思是在没有被申请人自己主观意思同意的情况下,自己所有的财产已经被强行的执行了,对于强制执行是需要向法院进行申请的,不能自己做主自己去被执行人家人执行,他要求执行程序的合法化,对于执行拍卖房屋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法院

  • 法院会拍卖唯一住房吗

    房地产法规12/20/2018 18:46:49更新

    在现实生活中债务纠纷是非常多的,而出现债务纠纷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起诉债务人后,法院可以依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那么法院能不能拍卖唯一住房?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唯一的住房可以被法院查封拍卖吗

    执行措施03/10/2024 12:54:48更新

    唯一住房可以被法院查封,但一般不能拍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进行查封,但不得变卖或拍卖该房屋,以保障被执行人和其扶养人的生活所需。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热门律师推荐
1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徐州修建房子该怎样给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徐州修建房子该怎样给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非居住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不适用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和价格补贴。 (1)拆除未出租非居住房屋, (2)拆除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20%; 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80%。 (3)拆除房管部门代管的非居住房屋, (4)拆除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所有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 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评估价×80%。 拆迁补偿费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三方面。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1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关于共同犯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问题分析:关于关于共同犯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关于共同犯罪的认定条件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犯罪分子实施的、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存在共同的犯罪行为、具备共同的犯罪客体等,对于共同犯罪的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后果而定。

1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别人欠我5千多几年了不还可以起诉吗

问题分析:关于别人欠我5千多几年了不还可以起诉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别人欠你钱不还时,你可以选择起诉。 不过,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你可以尝试通过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与欠款人进行沟通:尝试与欠款人进行沟通,了解其还款困难的原因,并协商制定还款计划。 发送催收函: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向欠款人发送催收函,明确要求其还款,并说明如果不还款可能会采取法律行动。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你和欠款人无法自行解决纠纷,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例如向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申请调解。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起诉之前,你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例如借款协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欠款事实和金额。 同时,你需要了解诉讼流程和费用,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诉讼途径。 需要注意的是,起诉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并且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 因此,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你需要权衡利弊,并确保你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你的诉求。

1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对方欠13万多五年了不还怎么起诉

问题分析:关于对方欠13万多五年了不还怎么起诉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起诉: 首先,积极与对方协商,催促其履行债务; 其次,凭证据和对方信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最后,凭证据和对方信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经过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还款,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以下是需要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

1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四平征收该怎么计算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四平征收该怎么计算补偿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拆迁补偿的计算方法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面积、折旧程度等因素进行计算,一般按照平方米单价乘以房屋面积来计算。 搬迁费:被拆迁房屋的搬迁费用,包括被拆迁房屋内物品的搬运费、运输费等。 临时安置费:被拆迁房屋的住户在过渡期间需要支付的临时安置费用,一般按照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和过渡期限来计算。 停业损失补偿:如果被拆迁房屋是经营性用房,还需要考虑停业损失补偿,一般根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经营类型、停业时间等因素进行计算。 具体的补偿标准会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在面临拆迁问题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了解具体的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

1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正当防卫过失致人死亡如何去判刑

问题分析:关于正当防卫过失致人死亡如何去判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正当防卫致人死亡不承担刑事责任,防卫过当才承担刑事责任。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1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及最新规定

问题分析:关于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及最新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及最新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解除协议若对另一方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除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解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如委托人因去世、失去行为能力或宣布破产等原因使委托关系终止,可能会损害到委托人利益,在此情况下,受托人负有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承接委托事务前继续执行委托事务的义务。

16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交通事故导致丧失劳动可以力如何处理

问题分析:关于交通事故导致丧失劳动可以力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16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限高令一辈子都解除不了吗

问题分析:关于限高令一辈子都解除不了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限高令是可以解除的。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 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 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16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交通事故工伤索偿的费用有哪些,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问题分析: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发生交通事故构成工伤的,工伤的赔偿项目如下: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交通事故工伤索偿的费用有哪些,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