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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收养关系证明,但有收养事实,现双方关系恶劣想断绝法律关系,有什么办法

187 ******** 江苏-南京 2018-07-21 09:32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没有收养关系证明,但有收养事实,现双方关系恶劣想断绝法律关系,有什么办法

报告编号:NO.2018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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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解除收养关系

    回复于 2018.07.21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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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8.07.21 10:02

  • 樊华 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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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没有收养手续,那么双方直接分开就可以了。

    回复于 2018.07.21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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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丁云兰回复:
     

    存在收养关系,能协议解除的到民政部门,否则建议咨询律师通过法院解决。

  •  

    你好,事实收养关系解除:   第一,你与孩子的情况构成事实收养关系,而且你的孩子已经是成年人,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就是说,你们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订立协议解除这种事实收养关系。但是,第二十八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这一点应当引起你注意。   第二,《收养法》第二十七条还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就是说,如果你们就解除收养关系达不成协议,就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看是否达到了《收养法》规定的“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标准,如果达到了就会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第三,《收养法》第三十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如果养父母,既不缺乏劳动能力,又不缺乏生活来源,养父母也没有这个要求,则可以不给付生活费。

  • 李琴回复:
     

    你好!请问你想继承的是养父母的财产?还是亲生父母的财产?请问死者生前是否立遗嘱。后续有新的情况,我们可以继续沟通,我会帮助你实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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