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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时间遇到了交通事故,请问属于工伤吗

133 ******** 北京-东城区 2018-07-20 07:17 交通事故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下班时间遇到了交通事故,请问属于工伤

报告编号:NO.2018072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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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19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吴丁亚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79429

    咨询电话:13552751245

    您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回复于 2018.07.20 09:34

  • 咨询我

    白露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6209

    咨询电话:15005954408

    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

    回复于 2018.07.20 08:31

  • 咨询我

    王俊颖律师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91166

    咨询电话:4008332276

    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需要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你为非主要责任。

    回复于 2018.07.20 07:35

  • 咨询我

    顾倩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457161

    咨询电话:18611201551

    你好,如果在上班途中因为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建议您申请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有争议建议您申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18.07.20 07:30

  • 咨询我

    王娜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17631

    咨询电话:15811587049

    你好,建议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于 2018.07.20 07:20

  • 咨询我

    李建成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625470

    咨询电话:4006777998

    不负担主要责任才可以

    回复于 2018.07.20 07:19

  • 咨询我

    赵江涛团队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673855

    咨询电话:13031008678

    要看责任认定

    回复于 2018.07.20 07:19

  • 咨询我

    金乔逸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578998

    咨询电话:13810640156

    属于工伤的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回复于 2018.07.20 07:18

  • 王颖

    帮助人数:57929

    你好,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回复于 2018.07.21 09:41

  • 李苗苗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167

    如果不是您的主要责任,属于工伤

    回复于 2018.07.21 07:36

  • 陈德新

    帮助人数:101679

    您好 属于交通事故

    回复于 2018.07.20 08:15

  • 袁帅 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9185

    您好,看责任认定。

    回复于 2018.07.20 08:06

  • 李同红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208650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于 2018.07.20 07:40

  • 周留侠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4725

    如果你不负主要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

    回复于 2018.07.20 07:32

  • 蒋铁顺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48720

    您好!不承担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于 2018.07.20 07:26

  • 刘东海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9372

    可以算是

    回复于 2018.07.20 07:25

  • 杨海涨律师团队

    帮助人数:9770

    交警部门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回复于 2018.07.20 07:24

  • 章敏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93312

    你好 有关工伤赔偿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复于 2018.07.20 07:22

  • 高连宇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22651

    属于工伤

    回复于 2018.07.20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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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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