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西安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婚姻登记问题

136 ******** 陕西-西安 2012-11-28 16:22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和我女友都不是西安户口,她是咸阳的,我是外省的,我想知道我们可以在西安市登记吗?可以的话需要什么资料。谢谢您!

报告编号:NO.201211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推荐答案
  • 咨询我

    婚姻家庭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于 2020.05.22 15:50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不可以在西安登记,只能在你们两个人中任何一个人的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登记结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然后两人共同去婚姻登记处登记就可以了

    回复于 2012.11.28 19:39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以上律师已做出详细的解答,但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见解。 你可以针对该问题继续咨询我,以获得更多律师的解答,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陕西律师 西安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西安婚姻家庭律师

办事指南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1、婚姻事实:就是指男女双方基于自由意志形成的婚姻法律关系。 2,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一种婚姻形式。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全部6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一:婚姻被宣告无效的后果。 1、婚姻效力。 婚姻的无效是确认判决,不能对该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婚姻一旦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则为自始无效,就是说自始至终是不存在婚姻关系的,根据法院的婚姻无效的判决书,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婚姻登记,婚姻视为自始不存在。 2、财产和子女问题。 法院会对财产和子女抚养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的共同购买的财产视为按份共有财产, 双方个人购买的财产视为个人财产。 子女被视为非婚生子女,但是,婚生与非婚生对子女来说是享有完全一样的法律权利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和监护的义务,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因婚姻无效发生改变。 二:如果法院是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一方提出要求确认婚姻无效的诉讼请求,法院应该中止离婚诉讼,先对婚姻的效力进行确认,等确认结果在进行离婚的诉讼。即使离婚的原告提出撤诉,法院仍需对婚姻的效力进行判决确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可以的。写个遗嘱明确表明将遗产留给子女。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如果确实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可以主张为个人债务。离婚时,可以要求法院查证资金的流向以证明该债务的使用性质。如果,是现金的,举证比较困难,如果无法举证,基本上会确定为共同债务的。 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现在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所以男子的所有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建议你向公安局报警。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补办结婚登记和结婚登记程序基本一致,结婚登记证上的“登记日期”应当填写当事人补办登记当天的日期。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婚姻登记常见问题

    结婚登记10/20/2019 09:35:36更新

    对于婚姻登记常见问题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问题

    结婚登记04/23/2018 11:24:00更新

    一、长期居住港澳的外籍华人申请与内地公民结婚的,对持有其国籍所属国证明的,应按照《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办理;对持有港澳有关当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的,可参照《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办理。

  • 汕头婚姻登记常见问题

    结婚登记07/23/2019 13:49:24更新

    对于汕头婚姻登记常见问题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撤销婚姻登记的有关问题有哪些

    结婚登记05/23/2018 19:24:00更新

    撤销婚姻登记的有关问题撤销婚姻登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更多关于撤销婚姻登记的有关问题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

    结婚登记06/22/2012 18:59:00更新

    发布部门:民政部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重庆、哈尔滨、大连、沈阳、西安、武汉......更多关于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

    结婚登记06/09/2011 18:25:00更新

    发布部门:民政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重庆、哈尔滨、大连、沈阳、西安、武汉......更多关于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热门律师推荐

热门文章

  • 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就有效吗

    直至双方完成离婚手续,该协议方能正式生效。因此,签有字据只是协议生效的前提之一,只有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批程序,实现协议所约定的离婚条件,离婚协议才能真正生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一男三女自愿同居违法吗

    若已有婚姻关系的男女与其他人以公开的夫妻名义以及长久的共同生活方式公开相处,尽管没有举行合法婚礼,也被认为是非法同居行为,甚至有构成重婚罪的法律风险。根据我国刑法,重婚罪的惩罚力度较轻,仅需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老年人旅游同居犯法吗

    首先,我们必须指出,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针对老年阶段非婚同居的情况并未出台有针对性的具体法律条款。其次,就一般的情况来说,老年人选择非婚同居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周六周日民政局是否休息

    ​周六周日民政局一般是处于休息时段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民政局周六周日不上班。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法定上班时间上班。关于周六周日民政局是否休息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有限公司是什么性质

    对于公司大家需要有一定的了解,特别是在进行找工作的人就要知道这方面的规定。对于有限公司来说是什么性质的呢?这就需要大家有详细的了解,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对于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一千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关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婚姻家庭相关专题

猜你喜欢

法律聚焦

  • 登记结婚

    登记结婚

    在经过了恋爱的发酵之后,男女双方就会组建属于自己的家庭,而组建家庭必不可少的一步就是登记结婚,进行登记后相关机构会颁发一个结婚证书以此来证明其合法关系,在婚姻登记后双方关系就存在法律关系,除非是双方都达成了共识,否则其关系不能随便解除,,但是登记结婚需要什么证件呢?登记结婚多少钱?什么情况下不允许登记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有关登记结婚的知识,欢迎阅读。

  • 兵役登记

    兵役登记

    兵役登记的含义是说按照法律规定有服役义务的男性公民,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报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对于兵役登记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进行一定的了解,因为很多时候都会涉及到这个方面的事情,保家卫国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军人是一个崇高的职业,对于当兵的知识,我们应该进行一定的了解,例如关于不登记有事吗,登记后必须参军吗,有什么用,兵役登记新政策等等问题,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那么预告登记的效力与费用,预告登记怎么办理,多久能办好?华律网小编整理了预告登记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 共享单车法律问题

    共享单车法律问题

    共享单车是指企业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提供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是一种分时租赁模式。共享单车是一种新型环保共享经济。那么共享单车会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呢?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共享单车共享单车用户订立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共享单车使用中的违法犯罪问题;使用单车衍生的民事赔偿问题;共享单车欠钱怎么处理;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违法吗;私藏共享单车属于什么性质的法律行为;共享单车收取押金的方式合法吗;破坏共享单车的行政处罚是如何的等相关问题。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