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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农村居民饮用水自家井水经检测有污染但是现在政府环保局一直推托应该怎么办

辽宁-抚顺 2018-06-26 15:45 侵权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请问一下,我们农村居民,饮用水,自家井水,经检测有污染,但是现在政府环保局一直推托,不给解决方案,应该怎么办

报告编号:NO.2018062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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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
    第七章第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二)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或者未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的。
    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第八十四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回复于 2024.01.29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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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发现环境污染和危险物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可以拨打中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电话12369反映情况。因环境污染受损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由相关部门提起公益诉讼。
    更多复杂的环境污染与危险物侵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8.06.26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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