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烟台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当事人男女双方现在属于离婚状况,婚前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孩子母亲曾被男方家属强行做过绝育手术请问女方如何夺回属于自己的抚养权?

山东-烟台 2018-06-20 12:51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当事人男女双方现在属于离婚状况,婚前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孩子母亲曾被男方家属强行做过绝育手术,但是孩子父亲把两个孩子都占为己有,请问女方如何夺回属于自己的抚养权

报告编号:NO.2018062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5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柳基伟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73859

    咨询电话:15953505001

    你好,涉及抚养权问题,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

    回复于 2018.06.20 16:11

  • 咨询我

    范海华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77770

    咨询电话:15553539492

    您好,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无法生育可以想法院主张变更抚养权。

    回复于 2018.06.20 13:57

  • 咨询我

    婚姻家庭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在同样条件下,做绝育手术的,有优势。但如果做绝育手术的一方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患有重大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等情况,孩子是不能随其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回复于 2020.05.22 15:50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于 2018.06.20 13:31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8.06.20 13:21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以上律师已做出详细的解答,但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见解。 你可以针对该问题继续咨询我,以获得更多律师的解答,24小时在线。

查看全部回答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山东律师 烟台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烟台婚姻家庭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你好,在法律上并无明确对彩礼权属的规定。在古代的订婚仪式上,男方家庭会以订婚男子的名义送给女方一份由物品和金钱两部分构成的"彩礼",其中钱为财(聘金),物为礼(聘礼)。女方收受彩礼后,也会送男方一些物品,称作"回礼"。彩礼中的物一般都是价高但实用的物品,回礼一般为女性亲手制作的物品。从这一民俗传统文化来看彩礼应当是婚姻双方的一种赠与行为,应当属于婚姻当事方所有。
    全部9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799

  • 你好,你们的陪嫁钱是在结婚登记还是结婚登记前给付的?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那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法院会依法就婚姻关系、小孩子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做出判决。原告应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感情破裂证据、小孩情况和财产情况的证据,条件允许的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可以手机或微信联系,最好是携带资料面谈。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9840

  • 原则上个人生活物品属个人财产,但大件贵重物品除外(法律上难界定)。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4108

  • 【法律意见】 一、打离婚官司需要提供的材料: 1、经原告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民事起诉状; 2、原告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书等; 特别提示:结婚证遗失的,请至婚姻登记所在地档案局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4、财产清单一份。双方无财产争议的,请在诉讼请求中注明。 二、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你可以起诉,但法院不一定会受理。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女方的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对于彩礼一般情况下男方无权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全部2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办准生证具体程序如下: 1:男女双方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本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 2:男方到自己户籍处街道办盖章. 3:男方然后再到区计生办盖章. 4:持盖最高行政级别计生办章的男方证明信连同女方的无子女证明信以及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到女方户籍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就可以办理准生证了. 最后宝宝出生后接生医院会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拿着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就可以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了.户口可以随便报在男女任何一方.
    全部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做过绝育手术的一方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抚养权03/17/2018 13:35:03更新

    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争夺的很离婚,特别是做过绝育手术的一方,觉得自己再也不可能生育了,孩子必须要跟着自己,不然的话自己就没有孩子了。那么,做过绝育手术的一方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吗?华律网小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 房产证做过抵押登记和没做过有区别吗

    房地产产权08/19/2020 18:37:47更新

    房屋抵押有办理登记和没有办理登记是有区别的,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且抵押登记后,在房产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 男女绝育手术会影响性功能吗?

    08/12/2019 10:24:28更新

    对于男女绝育手术会影响性功能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我该怎样夺回抚养权

    抚养权09/04/2012 16:07:00更新

    华律网小编都市女报维权热线胡*雨专栏 我该怎样夺回抚养权 济南的孙女士离婚已经1年多了。儿子的抚养权归前-夫,孩子今年13岁。孙女士去探视儿子时,发现他沉迷网络,已严重影

  • 做过牢的可以分期买房吗

    房产买卖纠纷07/27/2017 16:53:00更新

    房价是越来越高的,全款买房的压力是很大的,所以有的人会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来购买房屋。有的人可能坐过牢,这是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在就业的时候需要如实报告。那么,做过牢的可以分期买房吗?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 怎么知道有人做过财产保全

    保全12/07/2017 10:47:00更新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人直至法院将起诉书送达到当事人才知道自己被人起诉的,而在民事诉讼中经常涉及到财产的保全,财产被保全后,被保全人不能对财产进行处置,那么怎么知道有人做过财产保全?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如何知道有人做过财

热门律师推荐
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远嫁女儿是否有赡养义务呢

问题分析:关于远嫁女儿是否有赡养义务呢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远嫁的女儿是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 因为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父母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合伙企业退伙法律规定有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合伙企业退伙法律规定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虚假诉讼罪有没有案底,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分析:关于虚假诉讼罪有没有案底,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虚假诉讼若构成刑事犯罪的,则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要是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话都是会留有案底的。 虚假诉讼罪仅限于在民事诉讼之中,以捏造的事实提起刑事和行政诉讼不构成本罪。

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交通事故右脚被压伤如何赔偿

问题分析:关于交通事故右脚被压伤如何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右脚被压伤的,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等,构成伤残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员工心肌梗塞死亡公司如何赔偿

问题分析:关于员工心肌梗塞死亡公司如何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员工心肌梗塞死亡属于工亡的,公司缴纳工伤保险费不需要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公司支付工亡赔偿。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合同到期没签有赔偿吗

问题分析:关于合同到期没签有赔偿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员工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 但是若是合同到期,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一、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视情况而定: 1、员工主动辞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 2、如果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比如拖欠员工工资,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此时员工提出离职,用人单位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给员工。 合同到期可以直接离职。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不愿续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直接走人的。 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只要办理离职手续即可。 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 二、员工在单位工作满4年,合同到期,辞退会不会违法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辞退员工的,除非员工是做了违反公司的条款就可以进行办理,对于违法的辞退员工一般就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三、劳动合同到期一个月内不续签法律上有效吗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应该依法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员工,公司愿意或不愿意续签订劳动合同就行了,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房地产重组债务怎么办

问题分析:关于房地产重组债务怎么办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 原国有企业改成公司时,要清理原有企业的债权、债务。 原有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改组后的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朋友借了我1千块钱5年了不还可以报警吗

问题分析:关于朋友借了我1千块钱5年了不还可以报警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 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的。

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伊春修建房子如何算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伊春修建房子如何算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非居住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不适用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和价格补贴。 (1)拆除未出租非居住房屋, (2)拆除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20%; 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80%。 (3)拆除房管部门代管的非居住房屋, (4)拆除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所有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 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评估价×80%。 拆迁补偿费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三方面。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1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一房两卖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一房两卖的法律后果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房二卖除了会涉及民事上的违约、赔偿责任以外,还可能会触犯刑法上的诈骗,应当尤其警惕。 一房二卖之所以会涉嫌合同诈骗,是因为它也具有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的特征。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一房两卖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