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绥化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可是买的房子怕我分到用他妹妹的名字买的怎么办房子在哪个位置我也不知道他有多少钱我也不知道离婚了怎么分呢

156 ******** 黑龙江-绥化 2018-06-14 16:37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可是买的房子怕我分到用他妹妹的名字买的怎么办房子在哪个位置我也不知道他有多少钱我也不知道离婚了怎么分呢

报告编号:NO.201806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3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李晓航

    帮助人数:281719

    咨询电话:18646088498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回复于 2018.06.14 16:46

  • 咨询我

    高志博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241959

    咨询电话:18686729300

    一般婚后房产平均分

    回复于 2018.06.14 16:39

  • 王皓

    帮助人数:115057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回复于 2018.06.14 16:47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以上律师已做出详细的解答,但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见解。 你可以针对该问题继续咨询我,以获得更多律师的解答,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黑龙江律师 绥化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绥化婚姻家庭律师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均等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全部6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房产证加妹妹名字

    09/28/2018 15:05:40更新

    在办理房产证时,房产证上都是有名字的,在有些家庭,想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妹妹的名字。所以很多人想问:房产证加妹妹名字怎么加呢在此,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证加妹妹名字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 房产证上加妹妹名字

    09/16/2018 13:42:40更新

    在自己购买的房产之后,办理这个房产证应当在一个月左右就可以办理好了,这个房产证如果自己需要加上自己妹妹的名字的话,应当通过怎样的流程进行办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房产证写上你的名字就能分到房子吗

    05/29/2018 13:02:00更新

    许多人结婚前都会先买房,这可是件大事,但你或许不知道。就算房产证写上你的名字,房子也不一定属于你。......更多关于房产证写上你的名字就能分到房子吗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婚后房子加女方名字,离婚可以分到吗

    离婚财产分割09/06/2022 08:31:27更新

    婚后房子加女方名字,离婚可以分到。婚后房子加女方名字视为对女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对该房产的价值进行分割时,女方可以分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关于婚后房子加女方名字,离婚是否可以分到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妹妹妹夫去世了姐姐有继承权吗

    法定继承08/13/2017 17:04:00更新

    妹妹妹夫去世了的话,如果他们的父母都还健在的话,这个遗产应该是属于他们父母的,除非是他们的父母都已经不再的时候姐姐就有了继承权了。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妹妹妹夫去世了姐姐有继承权吗”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妹妹妹夫去世了姐姐有继承权

  •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不是能分到房产

    房产转移12/09/2022 04:54:00更新

    可以。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本来属于男方个人,但是婚后加上女方姓名后就变成夫妻共有财产了,倘若万一离婚,则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不是能分到房产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热门律师推荐
2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刑法对缓刑制度的详细阐述

问题分析:关于刑法对缓刑制度的详细阐述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刑法对缓刑制度的详细阐述 缓刑,简而言之即为对于因触犯刑法而被判定为有罪者,由法院判决确定其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刑事制裁时,暂时不对其实施所判决的刑罚。 对被宣判缓刑的罪犯,在缓刑期内须依法接受社区监管改造,在这一期间如果未出现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特定情况,那么当缓刑考验期届满之后,原先所判决的刑罚将不再执行并且会公之于众,对该罪犯予以宣告免责。

2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醉驾拘役缓刑单位会知道吗,法律怎样规定

问题分析:关于醉驾拘役缓刑单位会知道吗,法律怎样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司机因醉驾被判缓刑拘役时,单位有可能会知道,也有可能不会知道,私营企业的员工判拘役,是不会通知单位的,但国家机构的工作人员因醉驾被判拘役、缓刑之后,会告知用人单位。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别人欠我13万元2年了不还报警有用吗

问题分析:关于别人欠我13万元2年了不还报警有用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对于民事纠纷,如欠款问题,报警往往不是最有效的解决途径。 相反,通过民事诉讼来寻求法律保护和权益维护更为合适。 警方一般不会直接介入此类事务。 2、在考虑法律途径时,你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还款责任。 但在此之前,建议你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 如果协商没有结果,再考虑采取法律手段。 3、同时,需要提醒你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因此,在提起诉讼时,务必注意时效性的问题,避免因此失去胜诉的权利。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朋友欠我1万多五年了不还怎么起诉

问题分析:关于朋友欠我1万多五年了不还怎么起诉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起诉: 首先,积极与对方协商,催促其履行债务; 其次,凭证据和对方信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最后,凭证据和对方信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经过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还款,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以下是需要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欠债5500多2年了不还可以报警吗

问题分析:关于欠债5500多2年了不还可以报警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别人欠款不还一般属于民事纠纷,报警可能无法解决问题。 但是如果欠款人存在欺诈、诈骗等违法行为,或者欠款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可能会涉及到刑事责任,此时可以报警处理。 如果是一般的欠款纠纷,建议你采取以下措施: 1.与欠款人协商:首先尝试与欠款人进行沟通,了解其还款困难的原因,并协商制定还款计划。 2.发送催收函: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欠款人发送催收函,明确要求其还款,并说明逾期未还的后果。 3.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欠款人拒绝还款,你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欠款问题时,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或机构。 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2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惠州修建房子如何计算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惠州修建房子如何计算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征地安置费的计算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土地的用途、当地的征地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最好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一般来说,征地安置费的计算可能包括以下方面: 1.土地补偿:根据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和市场价值,给予被征收者一定的补偿费用。 2.附着物补偿:对于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树木、农作物等,根据其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 3.搬迁安置补偿:如果被征收者需要搬迁,可能会获得一定的搬迁安置补偿费用,以帮助他们在新的地方重新安置。 4.生活补贴:在一些情况下,被征收者可能会获得一定的生活补贴,以帮助他们在征地过程中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

2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朋友欠我7千块钱三年了不还可以报警吗

问题分析:关于朋友欠我7千块钱三年了不还可以报警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可以 1、别人欠钱不还,可以选择报警,但警方一般不会立案,最多进行调解。 12345 2、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警方介入的通常较浅,如果涉及欺诈等刑事犯罪行为,警方会进行更加慎重地处理,但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 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 3、因此,通过报警无法有效解决欠钱不还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借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后仍不还款,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摩托车是否会查酒驾

问题分析:关于摩托车是否会查酒驾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摩托车查酒驾。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酒驾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聊城拆迁可以如何计算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聊城拆迁可以如何计算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其原因: 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

2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有人欠2万元一直不还怎么起诉

问题分析:关于有人欠2万元一直不还怎么起诉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起诉: 首先,积极与对方协商,催促其履行债务; 其次,凭证据和对方信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最后,凭证据和对方信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经过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还款,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以下是需要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