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铁岭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女方拒绝拿抚养费,向法院申请执行没有结果,我该怎么办?

134 ******** 辽宁-铁岭 2018-06-04 21:45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女方拒绝拿抚养费,向法院申请执行没有结果,我该怎么办?

报告编号:NO.2018060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2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8.06.04 22:15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收集财产证据

    回复于 2018.06.04 21:47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解答内容比较简练。 如果未能解决你的疑惑,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辽宁律师 铁岭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铁岭婚姻家庭律师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继承权丧失,是指依被继承人遗嘱愿意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或是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被人民法院取消继承资格的情形。   《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女方不给抚养费怎么申请法院执行

    抚养费09/15/2019 10:27:35更新

    在司法实践中不给付子女抚养费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而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那么女方不给抚养费如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女方再婚可以拒绝抚养费吗

    抚养费12/19/2022 14:50:59更新

    不可以,如果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当判决生效后仍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关于女方再婚是否可以拒绝抚养费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女方再婚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抚养费06/28/2018 11:06:40更新

    在很多时候,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再和他人,结婚的情况是时常发生的,如果双方有孩子并且女方有抚养权,但是再婚之后是否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协议离婚却拒绝支付抚养费,可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协议离婚03/26/2024 08:46:47更新

    没有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支付抚养费也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因为离婚协议书是民事主体之间签订的一纸合同,不属于法律文书,不具有强制执行了,申请强制执行必须提供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进一步解答这一问题。

  • 女方没有给抚养费会坐牢吗

    抚养费12/11/2022 15:54:00更新

    女方没有给抚养费一般不会坐牢。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不会坐牢。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比如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男方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给付抚养费女方拒绝履行的可能构成拒不履行判决罪,会坐牢。关于女方没有给抚养费会不会坐牢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离婚后女方拒绝探视可以拒付抚养费吗

    抚养费07/12/2022 04:41:03更新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女方拒绝探视不可以拒付抚养费,这二者并没有关联,抚养费是给子女的,并不是用来交易探视权的。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医疗费以及教育费等。关于离婚后女方拒绝探视是否可以拒付抚养费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热门律师推荐
1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行政复议有哪些前置情况

问题分析:关于行政复议有哪些前置情况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需要行政复议前置: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4、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 5、治安管理处罚上级公安机关裁决前置。 6、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

1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该怎么处理

问题分析:关于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该怎么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有负担能力的外祖父母、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2、抚养子女、赡养父母是父母和子女应尽的义务。 夫妻各自因为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赡养、扶养的法定义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负下的债务,此种债务因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因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离婚后的共同债务应该予以共同偿还。

1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用包括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用包括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住院费。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等到实际这些情况发生后再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1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劳动仲裁裁定书多长时间失效

问题分析:关于劳动仲裁裁定书多长时间失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如果劳动仲裁裁定书被依法撤销的,则被撤销之时失效;如果未经法定程序撤销,且当事人期满不起诉的,就一直有效。 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申请撤销裁决: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其他。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1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企业在调岗后调薪工作的实现,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

问题分析: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企业在调岗后调薪,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1)企业透明公开的薪资体系,并经过职代会表决通过或工代会通报过,如果有集体合同作为佐证则最佳; 2)双方调岗协议书中明确,调岗后将按照新岗位的薪资体系进行定薪; 3)企业也需要人性化一点,调薪可以循序渐进、逐步降薪,或者调整后薪资至少不低于同岗位的最低薪酬以及该岗位薪酬范围的底限。 风险提示:调岗和调薪都属于变更合同条款,需要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进行,避免产生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合同最长可以签多少年

问题分析:关于合同最长可以签多少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最长可以签多少年要看是什么合同。 大部分合同的有效期都是由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约定的。 有些合同的有效期是有限制的,例如,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在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商丘征地该怎么算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商丘征地该怎么算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征地安置费的计算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土地的用途、当地的征地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最好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一般来说,征地安置费的计算可能包括以下方面: 1.土地补偿:根据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和市场价值,给予被征收者一定的补偿费用。 2.附着物补偿:对于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树木、农作物等,根据其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 3.搬迁安置补偿:如果被征收者需要搬迁,可能会获得一定的搬迁安置补偿费用,以帮助他们在新的地方重新安置。 4.生活补贴:在一些情况下,被征收者可能会获得一定的生活补贴,以帮助他们在征地过程中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

2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临夏征地如何计算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临夏征地如何计算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安置费的计算标准在征地拆迁中是一个关键问题,它涉及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被征收人可以获得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这些补偿项目构成了安置费的主要部分。 然而,具体的计算标准并不是由这一条例直接规定的,而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具体的补偿方案时确定。 这意味着不同地区、不同项目可能会有不同的计算标准。 通常,这些计算标准会考虑被征收房屋的面积、结构、地理位置、用途等因素,以及当地的市场价格、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 因此,要了解具体的安置费计算标准,您需要参考当地的征收补偿方案或咨询相关政府部门。 同时,您也有权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请咨询下方专业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建议。

2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葫芦岛改造房屋可以怎样计算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葫芦岛改造房屋可以怎样计算补偿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拆迁怎样补偿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三、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2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青岛询问律师价格是多少

问题分析:关于青岛询问律师价格是多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咨询的费用会根据咨询的具体内容和律师的收费标准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律师会按照咨询时长或案件复杂程度来计费。 您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或面对面等方式咨询律师,并了解他们的收费标准和方式。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我可以帮助您预约专业律师。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