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柳州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公司现在准备要关门了,赔偿标准是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这个平均工资是按每个月自己领到手的钱算还是怎么算,

广西-柳州 2018-05-30 10:05 劳动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公司现在准备要关门了,赔偿标准是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这个平均工资是按每个月自己领到手的钱算,还是怎么算,工资年限是以到公司上班时间算还是以签合同的时间为准

报告编号:NO.2018053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推荐答案
  • 咨询我

    郭斌

    帮助人数:24416

    咨询电话:13978266854

    按规定计算

    回复于 2018.05.30 16:51

  • 咨询我

    覃家强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28613

    咨询电话:13768863699

    以应发工资、入职时间为准。

    回复于 2018.05.30 10:16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8.05.30 10:35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有律师已做出比较详细的解答可供参考,但不同律师有不同的看法。 如果你不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广西律师 柳州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柳州劳动纠纷律师

办事指南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抚育费的标准为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全部9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一般法院会根据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认定您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一)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离婚精神损害行为中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其中过失包括推定过失的情形。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不定来确定赔偿的数额,过错与责任呈正向关系,所以故意侵权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要比过失侵权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要大,因此对故意侵权的赔偿数额应大于过失侵权的赔偿数额。 (二)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 包括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根据这些具体情节恶劣程度可以确定损害事实的大小,从而为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提供依据。 (三)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这是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主要依据。根据损害后果的轻重,可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的大小。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影响,亦可作为确定赔偿责任大小的理由。这种结果包括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健康状况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 (四)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如果过错方的经济能力不足以承担赔偿或赔偿能力有限,那么应适当减少赔偿的数额。 (五)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我国各地生活水平不平均,差异较为明显,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也有一定的影响。 (六)过错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事后态度 在实际生活中,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多是一些在经济上具有明显优势、社会地位较高的“成功人士”,往往引起的社会影响也较大,所以也有必要对加害人的情况进行分析,以酌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七)其他情况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是婚姻关系的结束,那么,由此会产生子女抚养、家庭财产的分割等问题。所以,在具体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还应考虑到其他情况,比如:夫妻用于家庭劳动和子女抚养、教育上的时间和费用等因素。 法官是要根据这几种情况确定离婚案件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的。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27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法释〔2011〕1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三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第十九条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1750

相关知识
  • 每个月能领到多少养老金

    养老保险07/28/2018 10:11:00更新

    参加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每个月能领到多少养老金呢养老保险金一共要缴纳多少年,需要达到怎么样的条件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每个月能领到多少养老金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日本留学之前要做好哪些准备

    签证10/28/2018 14:59:07更新

    前几年,赴日本留学最难的是签证问题,往年经常有些成绩很优秀的学生,但被一些莫须有的理由,而被日本入国管理局拒之门外,所以赴日签证的成功率一直不是很高。但是从2009年开始,由于留学新政的顺利发布,日本政府转而...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日本留学之前要做好哪些准备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美国入境之前需做哪些准备

    签证09/27/2018 15:06:00更新

    美国入境前需做哪些准备美国入境要准备哪些文件本文将详细介绍第一次拿签证入境美国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行前准备非移民类签证来美的学生或交流访问者,到美前必须仔细检查以下文件是否准备好:检查您的护照和签证是否在入境美国期间仍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美国入境之前需做哪些准备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打离婚官司之前要做哪些准备

    06/17/2017 13:11:00更新

    打“离婚官司”之前要做诉讼证据的准备和家庭财产的保护准备的工作。下面华律网民法典栏目为您详细几介绍打“离婚官司”之前要做的准备。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准备工作。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其一,诉讼证据的准备;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对

  • 浅谈企业上市之前的准备工作

    03/09/2012 19:42:17更新

    华律网小编[摘要]企业能否成功上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市前的准备工作是否有效地进行。在此,本人累积长期以来的工作经验,针对上市前比较重要的准备工作提出一点个人见解,以助福建

  • 打算贷款买房之前要做哪些准备

    房产证05/03/2018 11:05:08更新

    在当今社会,买房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很多人买房都会涉及到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是在贷款之前有很多问题需要注意,大家都在贷款之前都注意到了吗了解个人信用情况个人信用情况直接影响银行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评估。目前信用档案主要包括:信用卡、房...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打算贷款买房之前要做哪些准备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热门律师推荐

热门文章

  • 离职补偿n加三怎么算

    离职补偿n+3指的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再额外加上3个月的工资。我国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关于离职补偿n加三怎么算大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根据劳动法离职就必须结算工资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员工离职之后,所在企业应在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时立即完成工资结算工作,并且须以货币形式一次性结清。但如果双方对支付时间和方式依法作了其他约定的,则也可以按其约定来进行结算。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劳动法

    若劳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或者因违规操作产生纠纷时,可能面临民事责任及行政处罚;与此不同的是,劳务合同引发的争议,当事人有权直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无需经过劳动仲裁环节——即所谓的“仲裁前置”。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工龄40年与39年区别

    工龄40年与39年区别是劳动者在退休时能得到的退休金不同,因为根据《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关于工龄40年与39年区别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2024年事业单位产假调整:新规定下多少天?

    事业单位女性产假98天,男性陪产假15天。关于事业单位产假调整:新规定下多少天?华律网小编和大家一起来看下面的内容。希望大家在有需要的时候能帮助到大家。

  • N+1补偿是什么意思

    N+1赔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裁员时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N是指经济补偿的时间,即多少个月,+1是指用人单位多补偿一个月工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关于N+1赔偿怎么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劳动纠纷相关专题

猜你喜欢

法律聚焦

  • 现金支票

    现金支票

    现金支票作为支票的一种,然而支票又是我国重要的票据之一,一般有单位签发用于支付的凭证。那么,现金支票的用途是什么?现金支票的有效期是多久?现金支票怎么取钱?现金支票属于什么科目?现金支票收款人现金支票最大额度是多少?现金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吗?现金支票可以开给个人吗?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的区别有哪些?这些是现金支票常见的问题,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围绕着接个问题,来给大家说说现金支票的相关规定,欢迎大家阅读,并且对现金支票有进一步的认识。

  • 平均工资

    平均工资

    平均工资年年都在涨,但是总不见自己的工资有涨。日前,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和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发布了《90后基层白领就业报告》,称90后平均月薪3918元,你达标了吗? 平均工资能说明什么问题呢?例如现在年轻人的结婚买房成本30年来增数千倍,一半新人买房费用得靠父母。为什么得考父母呢?因为自己的工资跟不上,拖了平均工资的后腿。那么平均工资究竟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平均工资是多少? 下面华律小编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全国各地平均工资标准,欢迎阅读了解!

  • 户口所在地

    户口所在地

    户口所在地,指中国公民的户籍所在的地区。户口所在地是中国特有的概念,有中国管理特色。户口迁出后,户口所在地随同发生变化,指迁入户口的地区。在填写一些资料的时候经常看见户口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等等,但是不清楚应该怎么填,填哪些内容而且关于所在地有许多种说法,比如户籍所在地、常住户口等等,大家对此都不太区分开,因此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户口所在地指的什么,户口所在地怎么填,户口所在地怎么查询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 国家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标准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国家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国家赔偿以“抚慰为主、补偿为辅”为原则,同时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也从无到有。下面专题讲为您详细介绍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无罪错判国家赔偿标准以及国家赔偿的范围以及计算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