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随州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妻子有双向情感障碍,可以离婚吗

湖北-随州 2018-05-22 16:53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妻子有双向情感障碍,可以离婚

报告编号:NO.2018052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优质解答
  • 咨询我

    蒋艳超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39044

    咨询电话:13720286680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而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给对方一个冷静期,6个月后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回复于 2018.05.22 21:01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以上律师已做出详细的解答,但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见解。 你可以针对该问题继续咨询我,以获得更多律师的解答,24小时在线。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2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龚海滨

    帮助人数:2930

    咨询电话:15377288062

    可以的。

    回复于 2018.05.22 17:28

  • 何少俊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1046

    可以

    回复于 2018.05.22 17:23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以上律师已做出详细的解答,但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见解。 你可以针对该问题继续咨询我,以获得更多律师的解答,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湖北律师 随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随州婚姻家庭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所列举了五种具体的情形是: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是有长期积怨,很难和好。一方要求离婚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危险。在判决离婚前,要做好坚决不离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测。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方面不以不准离婚惩罚有过错一方,同时应通过调解、判决等审判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对错误思想和行为予以道德上的谴责。对第三者可建议有关组织对第三者予以适当的行政处分。 对确实已经死亡的婚姻,在做好无过错一方思想工作得基础上判决离婚。从长远来看,这对解放当事人自身,促进社会安定团结,预防矛盾的升级、犯罪都是有利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对这一类案件,首先应教育帮助有此恶习的一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改正自己的行为,多关心家庭、承担家务、照料子女。其次要动员另一方给予关心和帮助,促使双方和好。对少数夫妻积怨太深,被告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关系极为恶劣,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宣告公民失踪,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法定程序寻找仍无音讯的,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 夫妻一方失踪,客观上已经不履行自己对家庭、对子女、对配偶的责任,维持这种婚姻关系对另一方已无实质意义。因此法院判决解除失踪人的婚姻关系,对及时有效保护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有其他利害关系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稳定家庭秩序与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法律意见】 根据《婚姻法》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有几个具体参考标准: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因重婚引起的离婚有两种情况: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重婚一方提出与原配偶离婚。对于这类案件,首先应由刑庭处理重婚问题。经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依法解除非法的重婚关系并对重婚者予以刑事制裁后,对方仍坚决要求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可准予离婚。重婚者被解除重婚关系并承担刑事责任后,仍坚持与原配偶离婚,原配偶坚持不离的,如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着重调解和好或者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应调解或判决离婚并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经济帮助等方面,照顾原配偶方的利益,原配偶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的人与婚外异性虽不以夫妻名义相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的情形。无论提出离婚的原告是无过错方还是过错方,人民法院都要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的准绳。经人民法院调解无和好可能的,应判决准予离婚并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经济帮助等方面,照顾原配偶方的利益,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2)实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处理这类案件,应当认真查明虐待、遗弃的行为是否是经常的、一贯的,是否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虽经法院调解,受害者不予谅解,坚决要求离婚的,应判决准予离婚并判虐待者、遗弃者承担相应的民事和行政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追究虐待者、遗弃者的刑事责任。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在受理这类离婚案件时,应查明有恶习一方沾染恶习的具体情况和一贯表现。如果当事人情节较轻的,可先进行批评教育或交由公安机关依《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经批评教育或处罚后,有恶习者表示真诚悔过并积极改正,而对方也能给予谅解的,应着重调解和好。如果当事人情节较重,已构成犯罪,或者经批评教育、行政处罚仍无悔改表现,对方也对其失去信心,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双方和好确无可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主要考察分居的原因是否是夫妻感情不和;夫妻感情是否确无和好的可能。如果是因其他原因分居、分居不满2年或夫妻感情还有调解和好的可能,则不能判决离婚;如果确实是因感情不合分居且已满2年,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法院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可调解或判决离婚。(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全部1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全部7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所列举了五种具体的情形是: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是有长期积怨,很难和好。一方要求离婚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危险。在判决离婚前,要做好坚决不离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测。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方面不以不准离婚惩罚有过错一方,同时应通过调解、判决等审判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对错误思想和行为予以道德上的谴责。对第三者可建议有关组织对第三者予以适当的行政处分。 对确实已经死亡的婚姻,在做好无过错一方思想工作得基础上判决离婚。从长远来看,这对解放当事人自身,促进社会安定团结,预防矛盾的升级、犯罪都是有利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对这一类案件,首先应教育帮助有此恶习的一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改正自己的行为,多关心家庭、承担家务、照料子女。其次要动员另一方给予关心和帮助,促使双方和好。对少数夫妻积怨太深,被告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关系极为恶劣,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宣告公民失踪,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法定程序寻找仍无音讯的,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 夫妻一方失踪,客观上已经不履行自己对家庭、对子女、对配偶的责任,维持这种婚姻关系对另一方已无实质意义。因此法院判决解除失踪人的婚姻关系,对及时有效保护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有其他利害关系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稳定家庭秩序与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以下证据可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   1 、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证明力较大的有:   ①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下写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   ②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③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④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均应先作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当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以其用数码相机拍摄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⑤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⑥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   ⑦证人证言   ⑧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共同场所出双如对、携手拥抱或进入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2 、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有:   ①遭受家庭暴力后,一方的悔过书,其中承认自己有家庭暴力行为;   ②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证据;   ③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④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严重的要进行伤情、伤残鉴定,并保存好诊断证明书、验伤报告及伤残鉴定书;   ⑤有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起证人证言,最好协同证人到公证处进行证据公证;   ⑥无过错方事发当时留下视听资料,如照片、录像等。   3 、证明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有:   ①遭受虐待、遗弃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   ②妇联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调解记录;   ③因虐待或者遗弃导致的疾病或伤残而由医院出具的四诊断证明书、验伤报告及伤残鉴定书;   ④对一方或双方有虐待对方亲属的事实,邻居等有关人员的证言。   4 、有赌博、吸毒等恶心屡教不改的:   ①亲属、朋友、邻居等证人证言或证明;   ②所在单位、村委会或居委会对赌博或吸毒等行为的教育证明,如证人或证言;   ③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④司法机关作出的有罪判决书。   5 、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①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   ②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③所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④知道了解分居事实的房东或、邻居亲自作证或由其出具的证言;   ⑤双方的书信来往、录音等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录音谈话要涉及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只要对方也承认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和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   ⑥分居期间如有其他同居人,同居人的证明;   ⑦分居期间一方在外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等。   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二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承担举证责任。   6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①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   ②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7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①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②患有精神病人自述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③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或被判长期徒刑的判决书等。
    全部1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还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
    全部7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相关知识
  • 双相情感障碍法律允许结婚吗

    结婚条件09/06/2022 10:29:37更新

    双相情感障碍的情况下,如果符合以下规定,法律允许结婚:双方都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双方自愿结婚;双方都是无配偶状态;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系。关于双相情感障碍法律允许结婚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情感破裂有什么离婚证据

    10/22/2023 10:00:36更新

    关于情感破裂有什么离婚证据,大家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情感破裂有什么离婚证据情感破裂的离婚证据: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双方有长期积怨;或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等。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

  • 佛山推出限制转让“双向竞价”地什么是双向竞价?

    09/10/2019 09:02:36更新

    对于佛山推出限制转让“双向竞价”地什么是双向竞价?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身体障碍能作离婚理由吗

    离婚条件05/20/2018 10:50:00更新

    在结婚之前不知道另一身体上有障碍,导致结婚之后两个人还没有过上夫妻生活。虽然有进行治疗但情况依然没有好转,在这时候健康的一方就不希望自己的青春跟未来就一直这样持续下去,于是就要求离婚。听听华律网小编的说法。

  • 港澳签注双向速递

    10/15/2019 10:44:36更新

    对于港澳签注双向速递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情感纠纷可以报警吗

    治安处罚程序01/07/2019 15:43:06更新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恋人或者是夫妻,都会出现各式各样的感情问题,出现感情问题的时候,如果处理不好,有可能造成很多的问题,为情自杀、因爱生恨的情形非常多,那么情感纠纷能不能报警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热门律师推荐
1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假冒伪劣产品销毁期限

问题分析:关于假冒伪劣产品销毁期限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是有时限的,从违法行为的发生至投诉举报要在2年内,并且销毁也要在2年内进行。 因为,行政处罚时限是两年,也就道是说,行政执法单位对一个两年前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作行政处罚。 但是,违法行为如果专有延续性,则可以从最后一属次被查处的违法行为时间开始一直追溯至开始违法的时间,不受两年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1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不当得利第三者是什么程序

问题分析:关于不当得利第三者是什么程序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不当得利第三者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 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拥有的财产或利益和如无与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变动所应有的财产或利益总额相比较而决定。 凡是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应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 具体而言,取得财产利益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财产或利益的积极增加,即通过取得权利、增大权利效力或获得某种财产利益或义务的减弱而扩大财产范围。 包括: (1)取得财产权或其他财产利益,例如所有权、用益物权、债权、担保物权、知识产权等。 占有在我国虽非一种权利,但通说认为占有是一种具有财产利益性质的法律上的地位,通过占有亦可获得财产上的利益,故可因占有而成立不当得利。 (2)财产权的扩张或效力的加强,受益人在原有权利的基础上扩张了行使权利标的范围或效力范围,也属受有利益。 如因第一次序抵押权消失而使后次序抵押权依次上升。 (3)权利或利益上的限制或负担消灭,如存在于所有物上的抵押权消灭,对所有人也属一种得利。 2.财产或利益的消极增加,即因财产或利益本应减少而未减少所得的利益。 包括: 债务的减少或消灭。 债务人以其总财产为一般债权提供担保,债务的减少或消灭,使债务人原本应履行债务的负担减少或解除,对他而言,也是得利。

18分钟前
成蓓蓓律师
近期帮助 161362 人
干了一年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了如何赔偿

问题分析:你一共在这个公司工作多久了

18分钟前
白俊江律师
近期帮助 41292 人
你好。孩子九岁玩游戏充了2230 元 能全部退回来了吗

问题分析:可以

18分钟前
近期帮助 11491 人
输液医生弄错药 怎么向医院主张哪些赔偿

问题分析:你好,名片可联系

18分钟前
洪易律师
近期帮助 8134 人
精神病女子自愿与男人发生关系,男子构成强奸罪吗

问题分析:涉嫌强奸罪

18分钟前
卢秋利律师
近期帮助 753 人
输液医生弄错药 怎么向医院主张哪些赔偿

问题分析:如果输液时医生弄错药,导致患者受到伤害,患者及其家属有权向医院主张赔偿。在主张赔偿时,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与医院进行协商,提出索赔要求。在此过程中,应详细说明由于医生错误导致的损害情况,并附上相关的诊断书、医疗费单据等证明材料。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和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可以要求医院赔偿由此产生的各项损失和费用。 赔偿项目可能包括: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选择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在此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医疗机构的过错和损害事实。 此外,如果涉及第三方调解或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也可以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但请注意,无论选择哪种途径,都应确保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索赔要求。 总之,当输液医生弄错药导致患者损害时,患者及其家属应及时采取行动,向医院主张相应的赔偿。在此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18分钟前
李永会律师
近期帮助 15172 人
手机被学校没收怎么要回

问题分析:你好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