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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已死,债务人家属不知情欠债的一系列债务问题

湖南-长沙 2012-10-19 13:58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父亲近期因病死亡,他在95年左右做生意瞒着家人与朋友甲签下欠条,并把房产证(父亲本人户名)作抵押,押在朋友甲手里.当时因生意问题,父亲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许多外债,签欠条的时候,母亲不在场,我也年幼,期间母亲也帮父亲偿还许多债务,父亲失去联系.后来父母办理了离婚手续,父亲亲笔写下条子,房子归母亲和我所有,也就是他净身出户. 现在就是想咨询,父亲那些他个人签订所产生的债务(94-96年期间),他家人要承担这些债务?还有就是,房产证补办,在房产没有冻结的情况下,转手卖出,会产生父亲那些欠债的债务问题吗?

报告编号:NO.2012101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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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我

    李军

    帮助人数:7765

    咨询电话:18673157235

    当然会产生这些问题,而且情况比较复杂,请来点详谈,采取措施依法维权

    回复于 2012.10.20 14:22

  • 咨询我

    婚姻家庭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1)对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如果尚未到期的债务根据夫妻的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则为该方个人债务。但是如果以此约定逃避债务的约定无效该债务仍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是一方为个人目的挥霍产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起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产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而且其收入却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上述债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应由其按照约定的时间予以偿还。
    (2)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者为家庭成员治病所产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如果夫妻均同意放弃期限利益而提前偿还的可以提前偿还。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不同意提前偿还的则双方可以协商同意将这部分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留到期后清偿或者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债务在债务到期后由双方各自清偿其份额。
    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够清偿债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判决由一方负担或者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负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回复于 2024.01.29 17:07

  • 唐忠华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9096

    在遗产范围可以执行财产,具体可电话联系我。

    回复于 2012.10.19 20:48

  • 贾瑞果

    帮助人数:3974

    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另外,看对方的主张是否合理、合法。

    回复于 2012.10.19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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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夫妻生活中的支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以下几种: (一) 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 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 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四)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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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很多事情,做不做,如何做,不管法律是禁止还是鼓励,决定权都在你自身,比如任何一个理智的人都知道杀人是犯罪的,但是你杀不杀人主要还是你个人决定的。在某些一般民众没有清晰法律认识的问题上,如果当事人可以稍微理智的思考一下的话,其实就可以明白。 现在回答你的问题,如何离婚,和妻子离婚协议如何约定是你们自己的事情,只要民政局不提异议就行。但是你之前欠的债务以后债权人仍然可以把你和其妻子一起起诉,法院如何判决,要看欠钱的性质、用途等等,但是有抵押的债务用处理抵押物的所得偿还是一定的。 所以,建议你聘请律师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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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法律意见】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全部7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1、夫妻间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的债务,能证明未用于共同生活,则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 2、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可以公证,公证后财产可以独立。 【法律依据】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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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这样情况不属于共同债务,应由债务人个人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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