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恩施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高利贷打了借条的怎么办,也是被坑了

155 ******** 湖北-恩施 2018-04-21 23:30 债权债务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高利贷打了借条的怎么办,也是被坑了

报告编号:NO.2018042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3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胡永红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9712

    咨询电话:18963929221

    超过银行四倍利率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回复于 2018.04.22 18:29

  • 咨询我

    陈文状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3207

    咨询电话:18971879769

    让对方起诉你

    回复于 2018.04.22 12:59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通常情况下,如果认为自己遇到高利贷,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其次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最后,如果涉及到暴力催收,可以选择打110报警。
    更多复杂的高利贷及利息争议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8.04.22 00:00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有律师已做出比较详细的解答可供参考,但不同律师有不同的看法。 如果你不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湖北律师 恩施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恩施债权债务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看所借的债务是什么用途了,如果为了共同生活而借则应视为共同债务,否则不是。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9621

  • 【法律意见】 如果是孩子的父母把刚出生的婴儿送到福利院就是遗弃罪了,必须是无能力抚养的,才可以送养。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若夫妻一方能够证明是个人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不能证明,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1、债务人的配偶没有在借条上签字,债权人也可以将债务人与其妻子一同起诉,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债务。 2、 因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债务人的配偶举证证明属于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全部7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根据《收养法》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收养人欲收养孩子应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收养人无子女是指收养人因各种原因不能生育子女,或者能够生育而不愿生育子女,或者生育子女已死亡。 但是,如果收养人自愿收养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弃童的,不受“无子女才能收养子女”的条件限制。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收养人具备抚养、被收养人的经济条件、身体能力条件、教育能力条件,也就是说收养人有实际履行作为被收养人父母的义务与责任的能力,能满足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实际需要。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收养人本身患有能危害儿童身心健康或影响儿童健康成长的精神病或者传染病,如果这种病传染到儿童,被收养人的健康肯定会受到影响,不利于被收养人的成长,因此,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人,是不准许收养子女的。 4、年满三十岁,这是一种年龄上的限制,这种限制使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年龄差距接近于被收养人的亲生父母的年龄差距,有利于培养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感情,稳定家庭关系。 第九条还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不能仅凭结婚证贷款。结婚证只是申请贷款所必须的一份资料而已。申请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夫妻双方所在工作单位开据的收入证明、抵押物所有权凭证或购房合同,以上资料是缺一不可的。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6070

    赵文超

    咨询电话:13995442212

    咨询我
相关知识
  • 高利贷借条怎么写

    借条05/14/2017 15:47:00更新

    在我们生活中,虽然大家都知道高利贷不能碰,但实际上高利贷在民间借贷市场上还是十分活跃的。而在借高利贷时,最好要签订一份借条。那么高利贷借条该怎么写?相信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今天华律网小编就为您带来“高利贷借条怎么写”,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 高利贷可以写借条吗

    高利贷05/01/2017 13:08:00更新

    虽然高利贷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还是经常有听说到,甚至有新闻报道有人因为高利贷借款还不上甚至出人命的事情。那么,大家是知道高利贷是否可以写借条呢?接下来就由华律网小编就为您整理出相关的知识,供您阅读,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高利

  • 高利贷双倍借条有效吗

    借条01/20/2023 02:55:59更新

    高利贷双倍借条没有效,高利贷本身就是不合法的,高利贷是指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为高利借贷行为。关于高利贷双倍借条有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高利贷双倍借条有效吗

    借条04/28/2022 23:59:22更新

    高利贷双倍借条一般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的,超出的部分应认定无效。关于高利贷双倍借条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高利贷借条是否有效

    高利贷08/18/2015 17:02:29更新

    什么是高利贷?高利贷是如何界定的?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即构成高利贷。接下来有关高利贷借条是否有效的相关内容就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感谢您的阅读!(一)高利贷借条是否有效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经超过年利率2

  • 民间高利贷借条是否有效

    借条11/03/2023 17:30:36更新

    无效。在民间借贷中,对利息的约定应当慎重,在约定明确的同时,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

热门律师推荐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假冒伪劣产品销毁期限

问题分析:关于假冒伪劣产品销毁期限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是有时限的,从违法行为的发生至投诉举报要在2年内,并且销毁也要在2年内进行。 因为,行政处罚时限是两年,也就道是说,行政执法单位对一个两年前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作行政处罚。 但是,违法行为如果专有延续性,则可以从最后一属次被查处的违法行为时间开始一直追溯至开始违法的时间,不受两年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不当得利第三者是什么程序

问题分析:关于不当得利第三者是什么程序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不当得利第三者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 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拥有的财产或利益和如无与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变动所应有的财产或利益总额相比较而决定。 凡是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应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 具体而言,取得财产利益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财产或利益的积极增加,即通过取得权利、增大权利效力或获得某种财产利益或义务的减弱而扩大财产范围。 包括: (1)取得财产权或其他财产利益,例如所有权、用益物权、债权、担保物权、知识产权等。 占有在我国虽非一种权利,但通说认为占有是一种具有财产利益性质的法律上的地位,通过占有亦可获得财产上的利益,故可因占有而成立不当得利。 (2)财产权的扩张或效力的加强,受益人在原有权利的基础上扩张了行使权利标的范围或效力范围,也属受有利益。 如因第一次序抵押权消失而使后次序抵押权依次上升。 (3)权利或利益上的限制或负担消灭,如存在于所有物上的抵押权消灭,对所有人也属一种得利。 2.财产或利益的消极增加,即因财产或利益本应减少而未减少所得的利益。 包括: 债务的减少或消灭。 债务人以其总财产为一般债权提供担保,债务的减少或消灭,使债务人原本应履行债务的负担减少或解除,对他而言,也是得利。

14分钟前
成蓓蓓律师
近期帮助 161362 人
干了一年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了如何赔偿

问题分析:你一共在这个公司工作多久了

14分钟前
白俊江律师
近期帮助 41292 人
你好。孩子九岁玩游戏充了2230 元 能全部退回来了吗

问题分析:可以

14分钟前
近期帮助 11491 人
输液医生弄错药 怎么向医院主张哪些赔偿

问题分析:你好,名片可联系

14分钟前
洪易律师
近期帮助 8134 人
精神病女子自愿与男人发生关系,男子构成强奸罪吗

问题分析:涉嫌强奸罪

14分钟前
卢秋利律师
近期帮助 753 人
输液医生弄错药 怎么向医院主张哪些赔偿

问题分析:如果输液时医生弄错药,导致患者受到伤害,患者及其家属有权向医院主张赔偿。在主张赔偿时,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与医院进行协商,提出索赔要求。在此过程中,应详细说明由于医生错误导致的损害情况,并附上相关的诊断书、医疗费单据等证明材料。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和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可以要求医院赔偿由此产生的各项损失和费用。 赔偿项目可能包括: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选择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在此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医疗机构的过错和损害事实。 此外,如果涉及第三方调解或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也可以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但请注意,无论选择哪种途径,都应确保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索赔要求。 总之,当输液医生弄错药导致患者损害时,患者及其家属应及时采取行动,向医院主张相应的赔偿。在此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14分钟前
李永会律师
近期帮助 15172 人
手机被学校没收怎么要回

问题分析:你好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