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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事。在国家第三轮土地承包合同对于我们农村来讲残疾人有什么优惠政策多余的土地是不是要而对于我们新生儿是不是应该给补地。

136 ******** 辽宁-铁岭 2018-04-08 02:02 合同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您好我想咨询一件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事。在国家第三轮土地承包合同对于我们农村来讲残疾人有什么优惠政策?多余的土地是不是要而对于我们新生儿是不是应该给补地。或者是重新分地

报告编号:NO.201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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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残疾人补贴多少钱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元/月·人、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
    二、残疾证
    1.发放流程
    申请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受理
    县级残联(业务员)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块进行核对(通过数据库管理软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证信息)。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评定
    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
    政审
    县级残联理事长(初审员)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于信息虚假或经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2.残疾证补办
    本地户籍携带身份证,到残联查询残疾证号;
    到报社登报;
    带张贴了作废声明报样的报纸、身份证以及二寸照片一张到残联办理补办。
    三、如何迁户口
    凭新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县(区)残联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到新户口所在地县(区)残联办理入户手续。
    新户口所在地县(区)残联直接向原户口所在地残联调取相关档案,并在残疾人证备注栏中注明迁移日期和加盖公章,同时上报市残联。
    四、残疾人相关政策
    1.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2.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3.残疾人如何申请法律帮助或法律援助
    残疾人遇到侵害或民事纠纷,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要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向指定的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还可委托律师事物所或法律服务所办理有关事项。申请具体流程如上图所示。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需要提起上诉还可以向二审法院同级的法律援助机构、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援助帮助,具体程序相同。
    4.事业单位必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根据《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1997]第37号令)规定:本省行政区域的机关、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暂时未达到比例的单位,每年度必须向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 金。
    5.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方面的工作
    互联网可以帮助很大一部分残疾人就业问题,一来减去了肢体走动的不便,二来也可以了解世界。
    6.平等参加高考的权利
    2017年4月28日,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的权利,教育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

    回复于 2022.12.09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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