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杭州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我现在工作的地方没给我签合同也没有交社保我能要求他们给我交社保吗

136 ******** 浙江-杭州 2018-03-25 14:40 合同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现在工作的地方没给我签合同也没有交社保我能要求他们给我交社保吗

报告编号:NO.2018032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推荐答案
  • 裘栋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443

    可以。

    回复于 2018.03.25 18:31

  • 刘琴

    帮助人数:7223

    可以。

    回复于 2018.03.25 14:41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做出的解答比较简练, 如果未能解决你的疑惑,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浙江律师 杭州律师 合同纠纷律师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相关问答
  • 一、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1、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 我国《婚姻法》在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时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在父母离婚后,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未成年子女。因此,在离婚诉讼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时,法官一般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同时还会参照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避免在父母离婚以后子女的生活质量明显下降。 2、尊重父母共同意愿并法院适当调整原则 父母离婚后,无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父母经平等协商,可就抚养费的多少、支付期限、支付方式、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等协商达成协议,如果该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法院一般应予准许。但由于抚养费协议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在父母达成一致协议的基础上,法院仍具有审核的义务,如果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数额明显过低,子女的基本生活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或协议有其他不利于子女的,法院一般不予准许。 二、小孩抚养费数额的具体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中明确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两种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分“有固定收入的”和“无固定收入的”两种情况。然而,上述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应受“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的制约,因为未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所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只要满足子女的实际需要即可,如果支付能力有余,可以适当提高抚养标准,这也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但是,所提高的标准不应没有限度。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收入畸高,另一方在抚养子女时便会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计算方法,按照对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计算抚养费,这样一来抚养费的计算数额可能达到月几十万、上百万元,远远超出子女生活的实际需要。法院在审理抚养费案件时,对上述情况一般不会支持,因为它偏离了抚养费的立法理念。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法律意见】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三条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四条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全部17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没工作如何交社保

    社保11/26/2018 17:06:40更新

    华律网社保知识早报:对于外地户口人员来说,享受五险只能选择社保代缴机构进行缴纳。那么无工作个人社保怎么交对于这个问题,就来看看下文的介绍吧。无工作个人社保怎么交找社保代理公司代缴社保如果暂时不工作,而一定要缴纳社保,那么也可以找当地...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没工作如何交社保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没工作社保怎么交

    社保11/23/2018 17:58:40更新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没工作社保怎么交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没工作怎么交社保

    社保08/03/2019 15:49:35更新

    华律网社保知识早报:自由职业人员社保缴纳,本地户口到社保局办理,外地户口可以找代缴机构进行缴纳,下面就来详细的了解一下自由职业者怎么交社保,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找社保代理公司代缴社保如果暂时不工作,而一定要缴纳社保,那么也可以找当地的一...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没工作怎么交社保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没工作个人社保如何交

    社保10/07/2018 14:07:00更新

    华律网社保知识早报:没工作个人社保怎么交个人社保缴纳可以到社保局或者选择代缴社保公司缴纳。下面我们对此通过下文详细的了解一下,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到:缴纳社保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以个人社保到社保局办理,还有就是个人挂靠单位缴纳社保。...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没工作个人社保如何交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没工作生育保险怎么交

    生育保险03/04/2018 11:48:00更新

    社保里面包括生育保险,买了社保的女性在生育的时候就不担心报销问题,因为社保中就囊括了生育保险,生产费用并不需要花多少钱。但是有些女性并没有固定的工作,那么没工作生育保险怎么交下面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 个人没工作社保该如何交

    社保11/25/2018 17:06:00更新

    个人没工作社保怎么交工作稳定有单位的参保人,社保由公司统一缴纳,但是对于离职者来说,避免社保断缴,就要个人交社保,那么到底应该怎么交,就通过下文详细的了解一下吧。个人没工作社保怎么交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个人没工作社保该如何交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热门律师推荐

热门文章

  • 不签合同离职有赔偿吗

    逐年递增一定数量的工资标准进行经济赔偿支付。对于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以达到一年的员工,则应视为已服务一整年度。而对于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则将给予其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作为安慰和维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承诺书属于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只要满足下列条件,即具有法律效力: 1.承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 4.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不违背公序良俗。接下来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

  • 能否乘坐高铁是老赖的特权吗?

    老赖可以坐动车,但是失信人员只可以坐D字头的二等座。关于能否乘坐高铁是老赖的特权吗?大家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能否乘坐高铁是老赖的特权吗?老赖可以坐动车,但是失信人员只可以坐D字头的二等座。失信被执行人员不能乘坐G字头高铁所有席别、D字头动车一等座及以上席别,但可以乘坐D字开...

  • 2024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是什么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其实就是指退一赔三。经营者欺诈消费者的,消费者除了可以退货,还可以主张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赔偿。关于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 被别人盗用信息网贷怎么办

    现在信息发展很快,很多时候我们的个人信息都会得到快速的传播,这就会导致有的人会进行盗用别人的信息进行一些不法的事情,比如说网贷就是其中比较常见的方式,那么我们应该怎么进行处理呢?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航班取消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关于航班取消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合同纠纷相关专题

猜你喜欢

法律聚焦

  • 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

    中国刑法规定的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者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但是对属于犯罪者家属所有的财产是不包括在内的。对犯罪人适用没收财产,一方面是对他们所犯罪行的惩罚;另一方面也是从经济上剥夺他们赖以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基础。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下面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 现金支票

    现金支票

    现金支票作为支票的一种,然而支票又是我国重要的票据之一,一般有单位签发用于支付的凭证。那么,现金支票的用途是什么?现金支票的有效期是多久?现金支票怎么取钱?现金支票属于什么科目?现金支票收款人现金支票最大额度是多少?现金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吗?现金支票可以开给个人吗?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的区别有哪些?这些是现金支票常见的问题,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围绕着接个问题,来给大家说说现金支票的相关规定,欢迎大家阅读,并且对现金支票有进一步的认识。

  • 户口所在地

    户口所在地

    户口所在地,指中国公民的户籍所在的地区。户口所在地是中国特有的概念,有中国管理特色。户口迁出后,户口所在地随同发生变化,指迁入户口的地区。在填写一些资料的时候经常看见户口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等等,但是不清楚应该怎么填,填哪些内容而且关于所在地有许多种说法,比如户籍所在地、常住户口等等,大家对此都不太区分开,因此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户口所在地指的什么,户口所在地怎么填,户口所在地怎么查询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 变更诉讼请求

    变更诉讼请求

    变更诉讼请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变更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变更自己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判决的请求,而狭义的变更诉讼请求则是原告变更向被告主张的法律上的利益。那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如何写呢?变更诉讼请求的时间、期限是多久……下面华律网小编将详细为大家介绍关于变更诉讼请求的知识,包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变更诉讼请求的时间、期限等,欢迎大家浏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