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西城区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男女双方育有一子,在男方养,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男方有给女方三万块礼金需要退还礼金吗

177 ******** 北京-西城区 2018-03-24 13:43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男女双方育有一子,在男方养,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男方有给女方三万块礼金,后因感情不合,女方万脱离关系,需要退还礼金吗

报告编号:NO.201803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推荐答案
  • 咨询我

    金乔逸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578979

    咨询电话:13810640156

    彩礼返还的条件: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于 2018.03.27 02:16

  • 咨询我

    李建成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625470

    咨询电话:4006777998

    共同居住,适当返还彩礼钱

    回复于 2018.03.25 01:26

  • 咨询我

    姜昕欣

    帮助人数:24985

    咨询电话:13466798595

    没有登记结婚,需要返还彩礼

    回复于 2018.03.24 22:36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通常来说,如果双方并未结婚,或结婚并未共同生活,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若针对彩礼问题产生了纠纷,首先可以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则可以签订协议,若无法协商一致,也可以准备好起诉状、给付彩礼的证据等前往法院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多复杂的彩礼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8.03.24 14:13

  • 王颖

    帮助人数:57929

    您好,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于 2018.03.25 14:49

  • 李同红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208650

    没有结婚证的话彩礼需要适当反还。

    回复于 2018.03.24 23:14

  • 申维丰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64574

    您好,男方可以要回礼金

    回复于 2018.03.24 16:44

  • 苏荣杰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42710

    你好,协商不成,建议诉讼。

    回复于 2018.03.24 14:29

  • 李小慧

    帮助人数:1525

    男方可以要回礼金。

    回复于 2018.03.24 14:11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咨询者对其问题的描述非常详细,不同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的解答,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是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北京律师 西城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西城区婚姻家庭律师

办事指南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老人的其他孩子有权利继承老人的遗产,如果财产被占,可以起诉解决。
    全部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7537

    赵君伟

    咨询电话:18839744739

  • 【法律意见】 一、打离婚官司需要提供的材料: 1、经原告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民事起诉状; 2、原告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书等; 特别提示:结婚证遗失的,请至婚姻登记所在地档案局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4、财产清单一份。双方无财产争议的,请在诉讼请求中注明。 二、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你可以起诉,但法院不一定会受理。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你好,在法律上并无明确对彩礼权属的规定。在古代的订婚仪式上,男方家庭会以订婚男子的名义送给女方一份由物品和金钱两部分构成的"彩礼",其中钱为财(聘金),物为礼(聘礼)。女方收受彩礼后,也会送男方一些物品,称作"回礼"。彩礼中的物一般都是价高但实用的物品,回礼一般为女性亲手制作的物品。从这一民俗传统文化来看彩礼应当是婚姻双方的一种赠与行为,应当属于婚姻当事方所有。
    全部9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799

  • 【法律意见】 办准生证具体程序如下: 1:男女双方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本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 2:男方到自己户籍处街道办盖章. 3:男方然后再到区计生办盖章. 4:持盖最高行政级别计生办章的男方证明信连同女方的无子女证明信以及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到女方户籍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就可以办理准生证了. 最后宝宝出生后接生医院会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拿着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就可以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了.户口可以随便报在男女任何一方.
    全部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法院依法判决,以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   1.感情确已破裂是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婚姻法》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诸如酗酒、嫖娼。持续性,也包括其他家庭成员。   此外,《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5项作了概括性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将未能列举的具体情形包含在其中。参照198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举的14种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其他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可以包括以下几种主要情形:   (1)配偶一方婚后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应准予离婚:一方必须是被依法宣告失踪,而不是未经宣告的事实失踪。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以夫妻分居达一定期间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世界大多数国家离婚立法的共同之处。我国《婚姻法》此款规定有两个要件。遗弃是指对其家庭成员负有抚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人为夫妻一方,受害人则不限于其配偶、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达到这样的程度才可认定为家庭暴力,人民法院审理这样的离婚案件无需进行调解,这将家庭成员间日常吵架。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应一方被宣告失踪而请求离婚的,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才能解除婚姻关系,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双方分居的原因只能是感情不和,不包括因客观原因的分居;分居的时间已满二年,且该二年分居时间应该是不间断的、持续的。符合这二个要件,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5)一方被宣告失踪,法院会根据离婚原因进行宣判、捆绑、残害,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应准予离婚。因此。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遗弃家庭成员。《婚姻法》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调解无效并不一定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能简单地把调解无效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结果。但多年审判实践证明,在有些离婚案件中。《婚姻法解释(一)》对家庭暴力的构成确定了严格的标准,即“须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
    全部6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离婚起诉状  原告:张××,女,1963年3月13日出生,汉族,××公司业务经理,住址:本市××路××花园××幢××号; 被告:李××,男,1962年12月9日出生,汉族,××公司职工,住址:本市××路××花园××幢××号。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 事实和理由 2004年初原告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同年3月由××区人民法院移送贵院审理,在(2004)第×号民事判决书中已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从2001年分居至今,虽然贵院在此判决中希望被告方能珍惜一次改善夫妻关系的机会,但半年多来,原被告的情况依旧,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弥补。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再闪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婚后育有一子还能收养孩子吗

    收养04/03/2018 10:46:00更新

    读者黄女士:我今年35岁了,和老公均在事业单位工作,有固定工作,经济收入稳定,婚后育有一子,现在我们还想收养一名女孩。请问我们现在的情况符合收养孩子的条件吗

  • 临沧非农业户口夫妻育有一子女的办理二胎准生证须知

    二孩05/24/2019 18:13:27更新

    对于临沧非农业户口夫妻育有一子女的办理二胎准生证须知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同居多年且育有子女,男女双方是否属于事实婚姻

    03/28/2013 09:54:00更新

    同居多年且育有子女,男女双方是否属于事实婚姻到了现在法治社会事实婚姻的状况会越来越少,虽然大家都知道结婚要办理结婚登记,但仍然有些人因为这样或那样原因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比如一方或双方的父母坚决反对,甚至以断绝父子或母子关系来反对子女的婚姻,

  • 订婚的礼金如何退回

    12/14/2022 08:15:00更新

    订婚的礼金退回的条件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关于订婚的礼金如何退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收取礼金是受贿吗

    08/07/2018 08:54:40更新

    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经常发生的一类刑事犯罪,是指当事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收受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那么收取礼金是受贿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离婚要求分割礼金,结婚收的礼金离婚时怎么算

    06/07/2016 11:58:00更新

    我们知道,礼尚往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般在逢结婚、寿宴时,会送亲戚朋友礼金表示祝贺。那么,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时收的礼金,婚后因感情不和要求离婚的,礼金怎么处理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热门律师推荐

热门文章

  • 独生女有什么补助政策

    独生女有如下补助政策:每年都可以领现金补助,一直到孩子长到18周岁;独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等。且目前我国已经取消独生子女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关于独生女有什么补助政策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妻子遭遇家庭暴力该不该离婚

    遭遇家庭暴力后是否应该选择离婚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遭遇家暴后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日常生活中,除了妻子应该自立来避免家庭暴力外,实际遭遇到家庭暴力时,也必须学会为自己维权,收集证据。关于妻子遭遇家庭暴力该不该离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2024新婚姻法离婚规定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慢慢的丢弃了之前的旧思想,导致离婚率逐渐提升。在离婚的时候主要的问题就是关于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在最新的民法典中有详细的规定,那新民法典离婚规定有哪些?下面华律网小编就详细介绍。

  • 再婚婚前协议书是怎样的

    【第1篇】再婚婚前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___,性别:男,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性别:女,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____________男、女双...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再婚婚前协议书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如何使个人财产不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每一对夫妻都曾期盼相伴到老,但终究不是每一对夫妻都真的能够相携一生。当爱情、亲情不在,家庭解散,子女之争、财产之争往往让昔日恋人反目成仇。而对于究竟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很多人往往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为何明明是自己婚前的财产最后却成了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一千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关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婚姻家庭相关专题

猜你喜欢

法律聚焦

  • 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

    中国刑法规定的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者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但是对属于犯罪者家属所有的财产是不包括在内的。对犯罪人适用没收财产,一方面是对他们所犯罪行的惩罚;另一方面也是从经济上剥夺他们赖以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基础。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下面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 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

    法律上双倍工资的概念来源于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双倍工资如何计算?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规定有哪些?双倍工资时效是多久?华律网小编在本专题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双倍工资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 彩礼返还条件

    彩礼返还条件

    彩礼这一古老风俗一直延续至今,如今彩礼虽然不是缔结婚姻的必备要件,但这一风俗在农村地区仍十分流行。在确定婚事后,男方需要给女方彩礼,有的是现金,有的是金银珠宝或其他贵重物品。彩礼的多少,因各地经济情况、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各方面因素而不同。那么彩礼一般给多少?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结婚,一般来说,会返还彩礼。那么彩礼返还的条件是什么?民法典对于彩礼返还有什么法律规定?华律网小编将通过彩礼返还专题,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彩礼,正确的解决彩礼纠纷,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从改革开放来,我国一直坚持计划生育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在这样的环境下,独生子女政策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而实施的控制人口增长过快、降低我国人口出生率的一项政策,在抑制我国人口快速增长的工作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且独生子女能够得到相应的政策补贴,那么,我国的独生子女政策是什么样的,独生子女证有什么作用以及应该如何去办理呢?华律网小编为你带来以下独生子女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