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探视权,对方百般阻挠,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吗?问律师律师说法院最终也无法管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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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探视权,对方百般阻挠,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吗?问律师律师说法院最终也无法管这种事,心很塞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您好,云善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服务,根据您的陈述,您对子女的探望权受到了侵犯。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第1款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6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您之前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的,您可以就探望权的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离婚判决中已经涉及探望权,则根据《解释(一)》第68条的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您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以维护您探望子女的权利。为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尽快携带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进行详细咨询,我们将根据您的陈述和相关资料为您提供权威、详细的法律建议。 声明:回复以咨询所述问题为基础,以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仅供参考,不构成对阅读者做出法律行为的指引,具体意见以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为准。衷心感谢并希望您能对云善律师团队的解答做出评价!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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