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买的商品房是2014年6月30日交的房按照合同上写着开发商承诺交房后三年之内办理得房屋所有权证书需要有怎么样的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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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买的商品房是2014年6月30日交的房,按照合同上写着开发商承诺交房后三年之内办理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是直至今日开发商还是说一直在办理,我们一直催,开发商一直说还没办得,还是说一直在办理。像这种情况我们能否起诉开发商?如果要起诉,需要走怎么样的程序?需要有怎么样的材料呢?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虽然现在许多公司的公司类型以及公司制度都大同小异, 但是公司和公司内部之间的规章制度还是会有着一定程度上的区别, 比如一些公司会约定股东的股份在三年之内不能够转让,那么股份三年之内不能转让合法吗?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现今买房的人很多,但基本上都觉得开发商的户型需要改变,如拆墙、改门等等。很多开发商在销售的时候会说这里能改那里能改等,但都是口头说的,合同里不会注明。那如果因此而发生纠纷怎么办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开发商口头承诺违约
2002年8月24日,张女士花24.464万元购买了房地产公司一套商品房。双方约定,某房地产公司应将项目配套的网球场于2003年6月30日前建成。如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每逾期一日,向张女士支付房价款万分之二违约金;房地产公司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六十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房地产公司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房地产公司责任,张女士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
华律网小编2002年8月24日,张女士花24.464万元购买了房地产公司一套商品房。双方约定,某房地产公司应将项目配套的网球场于2003年6月30日前建成。如在规定日期内
购房者购买房屋的时候,除了关心房屋的价值、位置等问题外,还关心房屋的配套设施,而房屋的配套设施一般是由开发商进行设计施工的,但购房者购房时是无法看到是否有配套设施的,那么开发商不兑现配套承诺怎么办?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买新房之后开发商交房了,并没有给房产证给购房者,房子没有房产证,对于购房者来说就等于房子的产权不在自己的手上。面对这种情况很多人都会要求开发商进行补办,开发商也承诺会给购房者补办房产证。华律网小编为你打听到了相关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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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查看逐年递增一定数量的工资标准进行经济赔偿支付。对于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以达到一年的员工,则应视为已服务一整年度。而对于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则将给予其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作为安慰和维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承诺书属于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只要满足下列条件,即具有法律效力: 1.承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 4.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不违背公序良俗。接下来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
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吗,一般没有赔偿,但有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在公司每工作一年,能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获得一月工资的补偿;不满六个月的,则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关于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是否有赔偿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拒收一般需要承担运费的。但若因发货人、运输人原因导致可以合理拒收的除外。例如,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等。且因此拒收的,当事人还可以请求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拒收是否需要承担运费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老赖可以坐动车,但是失信人员只可以坐D字头的二等座。关于能否乘坐高铁是老赖的特权吗?大家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能否乘坐高铁是老赖的特权吗?老赖可以坐动车,但是失信人员只可以坐D字头的二等座。失信被执行人员不能乘坐G字头高铁所有席别、D字头动车一等座及以上席别,但可以乘坐D字开...
合同的概念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体规定,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都说:“因为爱情结婚是最幸福的”,毕竟当爱情成为结婚的前提会使人们会更幸福、珍惜;但是当夫妻感情破裂且没有修复的可能,最好的选择就是离婚,毕竟勉强在一起也不会幸福。离婚时提到最多的就是财产分割、如果有孩子就是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如果有房产的话,如何界定婚前婚后房产;婚前、婚后房产证怎么加名字,有什么区别;婚前、婚后房产离婚怎么分...可能关于房产,您有很多方面的疑问,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整理相关知识,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们常说的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了经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主要类型:内销商品房和外销商品房,合法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下面关于商品房的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商品房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即商品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期限,并把这个期限的到来作为房屋买卖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失去效力的根据。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那么商品房预售合同与正式合同一样吗?商品房预售应具备哪些条件?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更多商品房预售知识请阅读下文了解!
在进行商品房买卖交易时,公民如果能够了解到足够的相关法律常识,不仅可以方便选择自身选择,从而购得满意的房屋,同时,也可以避免在日后的生活中因房屋带来纠纷。古人云:“房屋乃安生立命之所”,因此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谨慎选择。为解决大家困惑,华律小编将专题为你讲解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商品房买卖流程...等相关知识,欢迎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