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福州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已经还的债务,离婚的时候需要摊出来吗

189 ******** 福建-福州 2018-03-16 23:24 债权债务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已经还的债务,离婚的时候需要摊出来吗

报告编号:NO.2018031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4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林鸿传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06508

    咨询电话:15806072491

    不用的。

    回复于 2018.03.19 13:43

  • 王悦韩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5016

    不用

    回复于 2018.03.17 10:19

  • 王常青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367942

    不必

    回复于 2018.03.17 06:28

  • 吴晗

    帮助人数:381

    不需要

    回复于 2018.03.16 23:38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做出的解答比较简练, 如果未能解决你的疑惑,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查看全部回答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福建律师 福州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福州债权债务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你好!女儿欠债父母有没有偿还的义务,要看女儿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如果女儿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她欠债得由她自己归还,父母没有为她偿还债务的义务;如果她是未成年人,父母作为她的法定监护人,就有替她归还债务的义务。谢谢阅读!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法律意见】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 当事人双方对共同债务的清偿负有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5967

    黎文富

    咨询电话:13432314150

    咨询我
  • 【法律意见】 《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标准:“以共同使用为认定基础,以推定规则为补充”的认定标准。所谓“共同使用”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夫妻共同债务应源于双方共同生活的需要。只要客观上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无论是否经过夫妻合意,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层含义是夫妻双方合意举债举债,即以双方名义出具借条,即使该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所谓“推定”是指非举债方无法证明、法院也未能查证债务并非共同债务,则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设立推定规则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而对举证责任的所作的分配,并没有改变夫妻共同债务的本质。但在适用推定规则时需要认真审查债务的真实性及用途,对其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则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有清偿的责任,而且是一种带连责任。对于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对债权人而言显然不利。应当将共同债务人之间的这些约定,视为内部约定,而不能向外主张对抗其他的债权人。任夫或妻在对外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 任《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离婚已经明确了债务还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债务05/06/2020 15:31:34更新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已经对于债务问题进行深刻讨论并且沟通好怎么解决,双方也各自承担了相应的债务。但是 离婚之后一方又提出还有些债务没有处理,遇到债权人索债的情况,离婚已经明确了债务还属于共同债务吗?下面华律网小编给您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 已经离婚债务纠纷起诉费用需要多少

    诉讼流程12/31/2023 14:56:04更新

    离婚后债务纠纷的起诉费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实际上收费标准跟涉案标的额有关,比如涉及的金额不超过1万元,一般法院只收取50元的受理费,而且除了受理费之外还有可能会产生其他的诉讼费用,华律网小编将在下文详细解释已经离婚债务纠纷起诉费用需要多少这一问题。

  • 夫妻已经离婚共同债务怎么办

    夫妻债务08/15/2019 10:42:28更新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协议离婚是夫妻离婚的重要方式,协议离婚要签订离婚协议书,而夫妻离婚时,要处理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债务清偿是其中一个问题,依据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夫妻已经离婚时,共同债务如何处理,要依据双方是否有协议,有协议的按协议要求偿还,没有协议的可以协商或诉讼解决。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民法典已经离婚伪造债务怎么处理

    债务人12/03/2020 11:12:39更新

    夫妻离婚时要处理的问题是非常多的,夫妻离婚时,如果有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子女的,就需要处理这些问题,如果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那么民法典已经离婚伪造债务如何处理?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 起诉离婚双方已经签字是否算是已经离婚

    诉讼离婚09/11/2022 12:36:33更新

    起诉离婚双方已经签字并不一定就算是已经离婚,需要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调解书生效之后才能够算是已经离婚从而解除婚姻关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审判决书,在没有人上诉的情况下,在送达签收之日起十五天后生效。关于起诉离婚双方已经签字是否算是已经离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民法典没离婚前已经分了债务分割有效吗

    债务人10/26/2021 11:10:15更新

    民法典规定,签订债务分割协议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希望大家明白。

热门律师推荐
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家暴轻微伤怎么处理

问题分析:关于家暴轻微伤怎么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家暴轻微伤怎么处理,法律有哪些规定

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借钱2000多一直不还网上起诉流程

问题分析:关于借钱2000多一直不还网上起诉流程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登陆省市法院网,进入案件流程查询,点击网上立案。 2、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点击创建网上立案,进入网上预约立案登录界面。 3、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登录系统:(1)证件号码登录。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通过律师、参与人或者当事人通道,以证件号码和密码的形式进行登录。 首次登录的,需要先行注册。 (2)律协会员登录。 属于律协会员的律师也可以通过律师协会服务系统中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4、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登录网上预约立案系统后,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选择一审立案的管辖法院、案件类型和具体案由。 确定后,点击创建,进入网上预约立案系统的填写页面。 5、当事人或者代理人预约一审民事类案件的,应准确填写诉讼标的额;预约执行类案件的,应选择执行类型,并准确填写申请标的金额、执行依据及执行依据文书编号等内容。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需准确填写相关身份信息。 依据当事人的性质正确选择添加自然人、添加法人或者添加非法人组织,并根据下拉框进行填写。 6、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填写完身份信息后,应按照要求上传起诉状(申请书)、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必要证据材料等起诉(申请)材料。 上传文件的格式应为:图片、word文档,且单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0MB。 7、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完成信息填写与诉讼材料上传工作后,可以点击提交,网上预约立案完成。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在网上立案列表项下查询预约立案案件的相关信息。 8、网上预约申请需要补正材料的,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应按照要求补正诉讼材料,并重新提交申请。 9、网上预约申请审核通过后,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书面起诉(申请)材料前往预约立案法院办理立案手续。 以上就是省法院网上立案流程。

1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有人欠1500块钱不还时效多长时间

问题分析:关于有人欠1500块钱不还时效多长时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针对你关于欠条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这意味着,如果欠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届满,且自届满之日起三年内你未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你可能丧失胜诉权。 2、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这三年内发生了某些法定事由,如你向欠款人主张权利、欠款人同意履行义务等,那么诉讼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计算。 此外,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且经人民法院批准延长。 因此,在处理欠条纠纷时,建议尽早采取法律行动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即使没有欠条,你仍然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并提起诉讼。 、

10分钟前
张小璐律师
近期帮助 7912 人
妈妈经常把袜子放我房间有偷闻被发现了怎么办?

问题分析:思想要健康

1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6120 人
生产区域能够占用生产路吗,谢谢

问题分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占用道路,包括生产路。如果确实需要占用,应该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减少对交通和生产活动的影响。这些措施可能包括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供替代道路或交通方案等。

10分钟前
祝文律师
近期帮助 5672 人
电摩给扣车了,然后人是没有驾驶证的。

问题分析:你好。

10分钟前
祝文律师
近期帮助 5672 人
请问重庆市万州区房屋专卖公正费怎么收取呢

问题分析:你好。

1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隐瞒、掩饰犯罪所得35万,量刑的具体期限是多久?

问题分析: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隐瞒、掩饰犯罪所得35万,量刑的具体期限是多久 涉及到掩饰隐瞒涉案资金高达35万,这种情况已经属于犯罪情节较为严重的范畴了,可能会面临着三年半以上至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如果您对有关于掩饰隐瞒35万元罪行的量刑问题有疑问的话,请随时向我们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更加准确且快捷的帮助和解答。

1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甘肃撞人是如何给予补偿的

问题分析:关于甘肃撞人是如何给予补偿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甘肃,撞人的补偿一般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