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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买房时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是我老公名字,共有人是我的名字,共有情况是我百分之80 这样可以保证无论怎样我都有百分之80的分额吗

湖南-长沙 2018-03-16 14:17 合同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昨天买房时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是我老公名字,共有人是我的名字,共有情况是我百分之80,他百分之20,。 有用吗,因为置业顾问说无论写多少都是五五分。 这样可以保证无论怎样我都有百分之80的分额吗

报告编号:NO.2018031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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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2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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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献民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1286

    咨询电话:18670496976

    共有比例权属证上是多少就多少,置业顾问说的不正确。

    回复于 2018.03.16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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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条追问

    不明白为什么有律师又说怎么写都是共同财产,说法太多了

    2018-03-16 04:22

    在夫妻离婚时才认定为共同财产,按各半分配。目前,你的房产登记比例非各半,在进行其他民事行为处分该房产时,均按证上登记的比例,比如婚内财产约定,比如对外夫妻债务声明及由此引发的债务承担,比如房产处置纳税。法律是个很微妙的东西,所以为什么要委托专业的律师提供服务

    2018-03-18 08:01
  • 黄钊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9792

    怎么写都是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18.03.16 14:51

    展开追问
    5 条追问

    你是说没用?怎么写都是共同财产比例是各一半?为什么又有律师说共有比例权属证上写多少就是多少,那就是说有用

    2018-03-16 04:21

    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比如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8-03-16 04:24

    有说: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所以夫妻将房产权登记为按份共有是夫妻之间对财产的约定,所以我百分之80是有效的。

    2018-03-16 04:47

    约定必须是书面的,明确的,而不是通过行为推断

    2018-03-16 04:53

    那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就是书面的,也是明确的写了我百分之80,所以这是有效的吧,未来我的份额也是百分之80吧

    2018-03-16 05:03

    不是这个书面。书面是指你们对于财产的明确约定

    2018-03-16 05:05

    我的房子还没办房产证,要过几年才能办,在办房产证时我提出按这比例来办,房产证这样写了,是不是就是有效了

    2018-03-16 05:07

    这是你们自己的协议约定,与房产登记机关无关,他们不会要你们提供这个协议

    2018-03-16 05:17

    但是我有权在登记的时候选择按份共有,那样就是有效的吧,房屋最有力的证件不就是房产证吗

    2018-03-16 05:27

    不约定份额,就是共同共有,约定份额,就是按份共有。但即使夫妻登记了份额,从婚姻法的角度,仍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如果是两个朋友共同买房投资或经营,按份才有意义。想明确的话,你们夫妻另行作出财产协议。 我这样讲很清楚了

    2018-03-16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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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分为三种情况: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三)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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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事实婚姻是指以夫妻名义同居,如果只是单纯的同居,就不属于事实婚姻,另一方面,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所以是可以要回来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除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以外,人 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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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分共同财产。及婚后投入到房子上的算共同财产,婚前投入到房子上的算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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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前购置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候房产分割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归婚前购房人所有。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作为共同财产,由双方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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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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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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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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