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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和财产该怎么判啊?

辽宁-大连 2009-05-12 08:59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和现在的丈夫是01年同居,04年结婚,03年他出5万元首付贷款9万买了现在的房子,05年婆婆又出资5.5万加上他的公积金及积蓄贷款还完(现在房价约45万)。06年我们的儿子出生。如今我们仅有3万元的存款。以前我们的感情很好,但由于他和我父母之间的矛盾我们经常冷战,现在他提出离婚,说是上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孩子的归属,和财产的分割。请问这种由家庭内部矛盾导致的离婚案件法院能准予立案吗?他是技校毕业,有固定工作,月薪2000左右,我是大学本科毕业教育师范专业,自己租房办辅导班,收入4000左右,请问像这种情况我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吗?还有就是离婚了财产我能分到多少啊? 谢谢各位律师了!

报告编号:NO.200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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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杰锋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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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立案只是进行一个形式的审查,能否离婚还要等庭审才能决定。孩子是按照有利于成长的原则来处理抚养权的。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要平均分割的,对于房子婚前的部分属于婚前财产,婚后付款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割的。

    回复于 2009.05.12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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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可以立案。
    你有权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婚后的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回复于 2009.05.12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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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丽萍 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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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13581710768

    如果他起诉法院会立案受理,但能否判决离婚需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孩子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话由法院判决处理;孩子抚养依据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回复于 2009.05.12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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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伟华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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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18916748810

    孩子的抚养权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回复于 2009.05.12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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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见】
    哺乳期和2周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2-10周岁的,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来判决;10周岁以上的,考虑孩子的意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回复于 2020.05.08 19:29

  •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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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会立案,但是是否判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孩子的抚养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回复于 2009.05.12 10:42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请问各位律师房屋在婚后增值的部分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啊?我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胜算大吗?

    回复于 2009.05.12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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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09.05.12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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