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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办了结婚证后户口没有迁到男方户口,是女方家里拆土地,土地补偿还可以分到吗

182 ******** 青海-西宁 2018-03-15 14:14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女方办了结婚证户口没有迁到男方户口,是女方家里拆土地,土地补偿还可以分到吗?还有她老爸给了一套老房子能享受拆迁补偿

报告编号:NO.20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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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需要结合拆迁补偿的发放标准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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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从法律上讲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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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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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1、协议离婚,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当天就可以离婚,比较简单 2、诉讼离婚,“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普通程序六个月,建议程序三个月可以结案。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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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不一定要到原婚姻登记地办理。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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