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临沂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包含哪些?

134 ******** 山东-临沂 2018-03-11 23:45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包含哪些?

报告编号:NO.201803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被采纳答案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法律意见】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包括(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六条 【计划生育义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回复于 2020.03.05 06:11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咨询者对其问题的描述非常详细,不同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的解答,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是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5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唐文刚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44419

    咨询电话:15192986375

    你好,婚姻期间取得的合法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18.03.12 05:26

  • 咨询我

    孟凡玉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44538

    咨询电话:18315646619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回复于 2018.03.12 00:54

  • 咨询我

    张丽珍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44712

    咨询电话:18911074542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购置的房屋等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二)夫妻为家庭日常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或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与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因夫妻一方或双方及其负有法定义务的人的医疗支出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法定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所负担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九)夫妻之间协议约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在于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及债务的形成是否是夫妻的合意,其中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本质特征。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四十三条

    回复于 2018.03.12 00:02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说一下你的具体情况。

    回复于 2018.03.12 00:32

  • 苏佰林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13527

    婚后的财产 都是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18.03.11 23:52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咨询者对其问题的描述非常详细,不同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的解答,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是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查看全部回答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山东律师 临沂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临沂婚姻家庭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202

    刘伟芳

    咨询电话:18248210202

    咨询我
  •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4、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的责任。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1750

  • 【法律意见】 立遗嘱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号)。 立遗嘱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号)。 立遗嘱人×××和×××是夫妻关系,经夫妻二人协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为了×××,特请×××和×××作为见证人,遗嘱如下: 一、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 二、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三、其他说明事项:××× 本遗嘱一式×份,由×××、×××、×××保存。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时间:公历××××年××月××日 立遗嘱人(签名并捺右食指印) 见证人(签名,无利害关系人不得少于二人) 代书人 ×××(签名) ××××年××月××日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只要劳动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都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能协商成何时买均可,如协商不成,则都想要竞价,一方想要折价补偿,均不要拍卖。你所谓的损失补偿是不合理的,按你的道理,若几年后再卖,房屋房屋贬值了你是不是也要赔偿他损失呢?
    全部3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77

  • 首先要看丈夫担保的责任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若一般担保,首先债务人先以财产偿还债务,无力偿还部分由丈夫承担还款责任,丈夫还款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若是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向债务人或是丈夫(担保人)任何一人要求还款,债务人有钱不还,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丈夫要求承担担保责任,法院也会判决丈夫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丈夫作为担保人所负的债务,为夫妻的共同债务。
    全部9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359

相关知识
  • 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哪些

    婚后共同财产05/26/2017 11:50:00更新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

  • 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嫁妆吗

    婚后共同财产05/25/2017 16:45:00更新

    案例分析: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03年1月,张*娜与邓*钢(均为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于同年8月28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3年9月,按照民间传统习俗,张*娜与邓*钢举行了婚礼。...

  • 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哪些内容,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共同财产07/23/2013 16:50:00更新

    一、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哪些内容?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是法律上所称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家庭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

  •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含哪些

    婚后共同财产04/27/2017 10:42:00更新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呢?下面就要随华律网小编来具体了解下咯。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含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包含哪些

    婚后共同财产04/27/2017 15:36:00更新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主要特征是其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其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来源是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取得的财产等。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一、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1、

  • 夫妻共同财产包含的范围有哪些

    夫妻债务03/08/2017 10:50:00更新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两人平均分配,但很多夫妻的收入自顾自,并没有放在一起,连对方的每个月的工资是多少都不太清楚,自然不知道共同财产的范围了。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包含的范围有哪些?听一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详细讲解。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

热门律师推荐
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抵押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什么

问题分析:关于抵押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抵押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是说债务到期后,若债务人不能还债,才轮到担保人替他还债,并且担保人也只还债务人不能还的那一部分,债权人不先起诉债务人是不能向担保人要钱的; 连带责任保证是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直接来找担保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还了钱后可以向债务人追索部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非婚生子女多少岁由母亲抚养

问题分析:关于非婚生子女多少岁由母亲抚养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同时该意见还规定,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非婚生子女多少岁由母亲抚养,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8分钟前
近期帮助 13255 人
我在公司买了竟外险,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的意外险还可以报销吗

问题分析:您好,具体是那些法律问题呢?2

8分钟前
崔斌律师
近期帮助 1118 人
今年我们高二 学校说将在五月中旬就对我们开始实习 虽然说我们是中职生

问题分析:对于中职生的实习安排,应确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当地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如果学校提前安排实习,需确保实习内容适合学生年龄和学业水平,且不得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如有疑虑,建议咨询教育部门或法律专家。

8分钟前
近期帮助 1842 人
社保卡被司法冻结怎么解决

问题分析:你好d

8分钟前
马建强律师
近期帮助 120085 人
石家庄长安区保安服务行业缴纳社会保险单位比例最低承担多少

问题分析:您好 详询长安区社保局

8分钟前
刘琪律师
近期帮助 5070 人
招工的时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问题分析:你好

8分钟前
甘河亮律师
近期帮助 17116 人
实习生和正式工有哪些区别

问题分析:你好

8分钟前
张园婷律师
近期帮助 6503 人
贷款做流水冻结了

问题分析:贷款做流水可能会涉嫌违反犯罪

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274 人
村民霸占村集体鱼塘养鱼,这怎么来解决?

问题分析:您好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