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问题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公司是属于国有股份制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下的子公司,母公司是子公司的大股东然后有个人参股,都是母公司的一些中干还有我公司的少数员工。公司由三种成分的人员组成:第一种人是母公司的全民制职工,第二种人是与公司签订长期合同的(三年、五年),第三种人是一年内的短期合同。2000年我应届毕业进公司时,公司没有把我编入母公司的全民制职工之内,是让我以聘用制进的,我的档案在人才中心。2008年6月公司完成了股份回购,就是把个人参股的都收回到母公司名下,这样公司就成了一人公司(也就是全资子公司)。08年初公司要搞劳务派遣就是把原来与公司签订短期合同的人员(上述的第三种人)都签成劳务派遣,说是适应国家的政策,工人们都签了,我是属于第二种人里面的,签的是长期合同(五年),当时想让我也签成劳务派遣,我们一共五个人不愿意,也因为我们几个长期合同的都没到合同期限所以公司也没办法(当时我也请教过律师,他说我们当做什么事都不知道就没事了,让我们签就是不签就完了,要是有辞退的话就去告他就行了)。现在我有以下几个问题请教: 1、我就是担心到今年6月我的合同就到期了,如果公司强行让我们前劳务派遣怎么办? 2、若真如1所述公司是不是违法的,因为我理解:如果签了劳务派遣他等于就是辞退了我,然后我跟另一个公司(即派遣公司)签订了合同,这样不就是合同的双方发生了变化了吗?按照新合同法他无故辞退我是要赔偿我五年的损失的(五个月的平均工资)。请问我的理解对吗? 3、他是不是应该由母公司来接管他的人事权,那么我就顺理成章的成了全民制职工(这只是想,想进母公司不容易的),如果进不去母公司,我还能不能以现在的用工形势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还把档案放在人才中心? 请及时给予答复,不胜感激!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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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劳务派遣用工发展迅猛,各种劳务派遣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随之亦出现了一些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件。如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其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相应责任,阻碍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强迫职工置换身份等等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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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具体指出,劳动合同法实施中主要存在劳动密集型产业签约率低、劳务派遣被滥用等问题,下面,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这些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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