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镇江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我结婚后一直在家带小孩,现在想离婚的话,小孩可以跟我吗

江苏-镇江 2018-02-23 22:37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结婚后一直在家带小孩,现在想离婚的话,小孩可以跟我吗

报告编号:NO.2018022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3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张华芳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8463

    咨询电话:13815150871

    孩子几岁了?是男孩还是女孩?可来电咨询

    回复于 2018.02.24 17:56

  • 咨询我

    婚姻家庭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你好,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具体而言,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
    (二)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好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四)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

    回复于 2020.05.22 15:50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8.02.23 23:07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以上律师已做出详细的解答,但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见解。 你可以针对该问题继续咨询我,以获得更多律师的解答,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江苏律师 镇江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镇江婚姻家庭律师

相关咨询
  •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委托专业婚姻律师帮忙起诉法院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工作繁忙,华律网不经常在线,需要我们专业婚姻律师可以针对帮忙解答,可以点击我头像咨询联系方式,希望可以帮到您。

  • 李仲然 回复:
     

    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局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

  • 吴海兵回复:
     

    你具体想咨询的问题是?

相关知识
  • 小孩改名带什么

    票据法其它知识12/02/2018 16:40:40更新

    为小孩改名是比较常见的情况,有的家长觉得孩子的名字不好听就会改名。但是改名不是随便可以改的,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办理。那么,小孩改名需要带什么材料呢这就要大家了解清楚,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小孩改名带什么

    票据法其它知识01/22/2019 18:18:25更新

    很多人都觉得名字不仅仅是一个代号那么简单,好名字又能让大家记得住,甚至似乎还可以为你增加一些运气。很多人是不是都想过改名字呢那么大家知不知道如果小孩要改名需要哪些手续呢今天华律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知识,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 跟带小孩的男人结婚证能不能办理?

    公司合并04/14/2023 15:16:38更新

    关于跟带小孩的男人结婚证能不能办理?法律规定结婚几年退还彩礼?下面华律网小编带领大家一起来了解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一、跟带小孩的男人结婚证能不能办理?跟带小孩的男人结婚证能不能办理,应当是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如果是离异的状态之下是可以办理的。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

  • 小孩改名带什么资料

    票据法其它知识12/01/2018 17:33:00更新

    小孩子的名字在当初办理落户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的,如果说孩子的名字非常不好的话可以更改,那么到时候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小孩改名带什么证件

    票据法其它知识12/19/2018 18:14:00更新

    一般情况下,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那么一般小孩已上户口还能改名吗小孩改名带什么证件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离婚打官司期间小孩由谁带?离婚打官司期间小孩由谁带?

    第一审普通程序04/27/2023 16:49:38更新

    关于离婚打官司期间小孩由谁带?拆迁分的房离婚怎么分是合法的?的问题,具体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离婚打官司期间小孩由谁带?这个要夫妻双方商议,这个对抚养权的判决是没有影响的。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

热门律师推荐
2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上虞找律所咨询多少钱费用

问题分析:关于上虞找律所咨询多少钱费用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咨询收费标准可能因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以及咨询的具体内容而异。 一般来说,律师可能会按照小时收费,也可能会按照咨询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来收费。 如果你需要法律咨询,建议你咨询下方在线律师,我们根据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个人为您推荐,了解他们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 在选择律师时,你应该考虑他们的专业领域、经验、信誉和费用等因素。

2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临沂征收维权程序有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临沂征收维权程序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征地复议程序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具体来说,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的征地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法定申请期限,申请期限可以从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公司倒闭欠款怎么处理

问题分析:关于公司倒闭欠款怎么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按照法定程序,成立清算组织,能有效维护债权人、债务人、股东间的利益平衡。 债权人得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报,一旦逾期,会被视为自动放弃。 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管理人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发布的破产申请公告中载明的申报期限作为该案件中最终的债权申报期限,如债权申报期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债权申报期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管理人应当在人民法院公告的申报债权的期限和地点,接收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材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 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裸地是属于建设用地吗

问题分析:关于裸地是属于建设用地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农村宅基地是集体建设用地的一种,集体建设用地包含了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解决集体成员居住问题的建设用地,对其使用权对象有限定,非集体成员不可以使用。 集体建设用地除宅基地以外,还有集体经营性用地和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用于建设集体公共设置或者集体产业企业等。 2、《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认购书是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分析:关于认购书是有法律效力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认购书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误工费的纳税证明需要提供多久时间的信息

问题分析:关于误工费的纳税证明需要提供多久时间的信息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误工费的纳税证明需要提供多久时间的信息 关于误工费用方面,其依据的税收证明所需提供的时间应由医疗机构所作出的特定证明来明确。 若在事故中受伤导致残疾,受伤害者可能会需要长时间停工照顾自身健康,此种情况下,误工时间便可获准计算至定残之日前的最后一天。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受害者而言,其误工费用可依照实际减损的收入进行计算; 然而如果受伤害者并无固定收入,那么可依据他们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作为参考来计算误工费。 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可以从《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十条得到启示,即若受害人具备固定收入,则误工费将按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 如若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则可参照他们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若是无法举证说明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状况,也能够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与之相同或相似的行业在上一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 误工费方面需要提交多久时间段内的税收证明呢

2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开展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什么

问题分析: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依法行政的核心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 依法行政是约束政府工作人员避免出现违法行政,以免对社会、人民造成严重后果,同时也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下保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二者是对立统一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人身损害后续治疗费用之主张方式

问题分析:关于人身损害后续治疗费用之主张方式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人身损害后续治疗费用之主张方式 问题解答:提出人身损害后续治疗费用主张的方式如下:在患者实际产生相关医疗费用之后,可选择再次提起诉讼,向赔付责任方提出尚未支付的后续医疗费用。 另一种方式则是可以在属于首次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过程中予以主张。 其中正义之法的依据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一条明文规定:由于生命、身体或健康受到侵害,而遭受损失的赔偿权利人如因侵权行径或其他缘由而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受害者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家属,有权提起诉讼,请求身负赔偿责任之行为人进行相应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伤赔偿。 本条所指的赔偿权利人即此类直接受侵害之人; 而所谓的赔偿义务人就是依法应当对自身或他人造成的不当行为,以及其他引发伤害的原因所带来的民事责任负责的自然人、法人或是非法人组织。

2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宁德征地该怎么给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宁德征地该怎么给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拆迁安置房的计算方式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各项调查、听证和公告制定出来的,主要包含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因为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的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