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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六年,女方不同意离婚,房子是老娘的,怎么分

132 ******** 江苏-无锡 2018-02-22 17:31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分居六年,女方不同意离婚,房子是老娘的,怎么分

报告编号:NO.201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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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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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的房子在没有发生继承的情况下,你们夫妻离婚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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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诉讼解决的。

    回复于 2018.02.22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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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法院了。到了那里她说没有分居,

    2018-02-22 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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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顾问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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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父母出资购房赠与一方:
    例如: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夫妻双方分文未出但小产证上权利人一栏则记载了男方、男方父母三人的姓名。现夫妻俩面临离婚女方主张这房产中的三分之一产权为夫妻俩的共有财产。
    父母给孩子卖房时应注意如果子女已婚父母为自己子女小辈夫妻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为是对小辈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二是对父母的“明确表示赠与”须在办产权证之前作出且有证据证明最佳形式是办理公证。如果父母在办产权证之后或在小辈夫妻面临离婚时才签订的赠与合同这实际上是侵犯了非自己子女一方的合法权利。
    2、婚前公房婚后买下产权:
    男方婚前承租一套公房婚后将公房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下使公有住房转为个人产权房但产权证上权利人的姓名仅男方一人。夫妻双方面临离婚这种情况下的房屋如何分割?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承租”的内涵是:如果“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单位福利政策分配取得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房的离婚时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承租”的公房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单独购买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房的离婚时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使用权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人个人所有剩余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
    3、婚后购房财产份额不等:
    例如:夫妻俩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小产权证上载明男方的财产份额为60%女方的财产份额为40%;现夫妻俩面临离婚该房屋如何分割?
    这涉及到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制和夫妻财产约定制。《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制并规定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夫妻共有财产制。把握夫妻财产约定制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且该书面形式是明确的、惟一的。
    在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份额说明男女方对夫妻这一特定的财产即该房屋已经事先有约定。因为之所以产证上会明确房屋的份额房产交易中心是依据办产证时夫妻双方的书面约定来加以注明的。如果夫妻婚后购房产权证的权利人记载在男方一人名下如事先没有明确、惟一的书面约定该财产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原则上应当平分。
    4、婚前个人首付婚后共同偿还:
    比如说丈夫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50%以抵押贷款50%方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婚后妻子与丈夫共同偿还贷款而产权证则记载在男方名下。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回复于 2024.01.31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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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当对方提出要分居,到时候自己可以进行协商处理,这个在法律上面是没有办法给予自己帮助的,只有靠自己了,如果说分居已经超过了两年的话,那么可以作为离婚的一个有力证据。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在法定分居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通过自愿协商或法庭判决的方式对财产分割、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费等问题作出安排。
    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有三条:
    一种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由登记机关收缴结婚证,颁发离婚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均是公民个人婚姻状态的法律凭证
    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即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还有一种是非常态的,即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然终止。
    “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是《婚姻法》明确列举的,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法定情形之一,而此种情形必须由人民法院来认定并通过判决的形式才能解除夫妻关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的说法是错误的,是对法律的误解。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复于 2020.05.22 15:50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可以起诉离婚。

    回复于 2018.02.23 22:33

  • 顾楼中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2615

    你好,你所说的房子不需要分。

    回复于 2018.02.22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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