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周口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你好,我老婆失踪一年了,我现在想离婚怎么办?

187 ******** 河南-周口 2018-02-14 08:05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你好,我老婆失踪一年了,我现在想离婚怎么办?

报告编号:NO.201802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2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王珂铭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45114

    咨询电话:18866770676

    起诉离婚

    回复于 2018.02.14 08:43

  • 咨询我

    婚姻家庭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一、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社会保险费。
    1、《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你虽然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你确实属于已经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 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因此,你只要依法维权,肯定能够要回自己的血汗钱双倍工资。
    3、《劳动法》第100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二、社会保险费是可以以现金的方式缴纳和支付的。
    三、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严重侵犯你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你可以选择如下方法来维权。
    1、举报或者投诉:你有权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或者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2、仲裁或者诉讼:你有权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对仲裁不服,你还可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10元件),将用人单位告到法院打官司(《劳动合同法》第77条)。
    1、用人单位未与你订立劳动合同,可以参照下列凭证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①.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职工工资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③.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④.考勤记录;
    ⑤.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①、③、④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双倍工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证明是否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出示工资条或者银行代发工资存折记录证明不是双倍工资即可。
    3、社会保险是否缴纳证据。劳动者可以持身份证到当地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落实,用人单位是否给自己交纳相关费用,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回复于 2020.05.22 15:50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以上律师已做出详细的解答,但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见解。 你可以针对该问题继续咨询我,以获得更多律师的解答,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婚姻家庭律师#

推荐: 河南律师 周口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周口婚姻家庭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你可以单方面起诉离婚,女方不来的,法院缺席判决,公告送达判决书。 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后期可以再次起诉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23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为3个月。公告期届满,人民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夫或妻中的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程序: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比如财产的证据,孩子抚养的证据; 第四,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被告下落不明的在送达传票时应该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通常情况下一次就可以判决离婚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全部6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失踪的,可以公告送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全部1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老婆失踪了我想离婚怎么办

    离婚程序07/02/2016 15:42:00更新

    一言不合就闹离婚是现在小年轻夫妻的生活常态,甚至有人一言不合离家出走多年不归,现实中便有吵架后老婆失踪不归,老公想离婚的案例。那么这种情况下,老公该怎么主张自己离婚的权利呢?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解相关内容。

  • 老婆失踪了如何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05/28/2017 14:23:00更新

    在老婆失踪了的情况,做老公的一直寻找也找不到下落,为了避免耽误自己的一生,很多男人就会放弃寻找了,直接向法院离婚终结两人的关系,还自己一个自由。那么,老婆失踪了如何起诉离婚?华律网小编给你提供一些意见。老婆失踪了如何起诉离婚一方下落不明,另

  • 想离婚对方失踪如何办

    离婚程序12/13/2022 08:57:00更新

    想离婚对方失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应当递交诉状,并提交相关的证据,包括能证明一方下落不明的证人证言等,同时应当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明等。关于想离婚对方失踪怎么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配偶失踪了想离婚怎么办

    离婚条件04/11/2018 09:08:00更新

    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就可以选择离婚,这个离婚有协议离婚还有诉讼离婚,如果配偶已经失踪了很久的话,那么建议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老婆出轨想离婚孩子怎么办

    离婚条件03/01/2019 18:59:32更新

    在我国传统的文化观念里,子孙后代是自己血脉以及精神的延续,是每一个家庭的根本。因此,到近现代以来,法律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也极为完善,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也是社会关注的重点。那么,老婆出轨想离婚孩子怎么办?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老婆要离婚想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10/19/2016 21:09:00更新

    老婆提出要离婚的时候,大部分男人都不会心甘情愿的,尤其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上面。很多人觉得家里的钱都是他在挣,凭什么离婚就要分给对方一半?就想要在离婚之前将自己的财产转移走。那么老婆要离婚想转移财产怎么办?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热门律师推荐
6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当下办理身份证的最快捷时限是多久呢?

问题分析:关于当下办理身份证的最快捷时限是多久呢?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当下办理身份证的最快捷时限是多久呢 1.我们目前办理身份证的最快时限是60个工作日内完成。 2.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条例,我国境内全体公民在申请领取、更换以及补发居民身份证时,公安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立即处理,并承诺在公民递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颁发工作,最迟也绝不会超过90个自然日。

6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现代死刑有何种限制条件,法律依据是什么

问题分析:关于现代死刑有何种限制条件,法律依据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现代死刑有何种限制条件 1、死刑对象的限制 基于人道主义,我国《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2、死刑核准程序的限制 我国《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这是我国刑法中关于死刑核准程序的规定。 3、死刑执行制度上的限制 《刑法》第48条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这就是我国刑法中的死刑缓期执行制度。 死缓制度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人,又在是否实际执行的环节上留了一线生机,只要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均可适用死刑缓期执行的规定。

6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阳泉征收怎样计算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阳泉征收怎样计算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征地补偿安置费的计算如下: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二者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铜川拆迁该怎么给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铜川拆迁该怎么给安置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修建房子与计算安置费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 安置费通常是在政府进行征地拆迁时,给予被征收人的一种补偿费用,用于保障被征收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而修建房子则涉及到建设规划、土地使用权、建筑许可等方面的问题。 如果您是在询问关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费计算问题。 2、那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获得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应该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予以明确,并在征收决定公告中公布。 但如果您是在询问关于修建房子的费用计算问题,那么这通常涉及到建筑成本、设计费用、施工费用等多个方面。 这些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标准会根据不同的项目、地区和市场情况而有所差异。 因此,请明确您的问题是关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费计算还是关于修建房子的费用计算,以便我能提供更准确的回答。

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关于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构成要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问题分析: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构成要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乃国家对于武器和弹药实施的严令进出口管制制度; 在客观方面则展现为行为人违背海关法规,逃脱海关监管,擅自将武器、弹药进行非法的携带、输送以及邮寄进出我国国境或者边境地区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普通公民都可以成为; 而在犯罪的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存在明知故犯的故意心理状态。

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有人欠1万元不还诉讼时效多少年

问题分析:关于有人欠1万元不还诉讼时效多少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针对你关于欠条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这意味着,如果欠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届满,且自届满之日起三年内你未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你可能丧失胜诉权。 2、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这三年内发生了某些法定事由,如你向欠款人主张权利、欠款人同意履行义务等,那么诉讼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计算。 此外,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且经人民法院批准延长。 因此,在处理欠条纠纷时,建议尽早采取法律行动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即使没有欠条,你仍然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并提起诉讼。 、

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批捕到判刑需要多长时间,有没有法律规定

问题分析:关于批捕到判刑需要多长时间,有没有法律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批捕到判刑需要多长时间,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批捕后人犯在流程是需要对此进行讯问,侦查之后就是案件侦查完毕之后提交给检察机关,由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 当然了,审查起诉完毕之后,就是由法院对此进行一定的案件审理,最终作出判决。

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有人欠13万元不还时效多久

问题分析:关于有人欠13万元不还时效多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针对你关于欠条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这意味着,如果欠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届满,且自届满之日起三年内你未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你可能丧失胜诉权。 2、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这三年内发生了某些法定事由,如你向欠款人主张权利、欠款人同意履行义务等,那么诉讼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计算。 此外,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且经人民法院批准延长。 因此,在处理欠条纠纷时,建议尽早采取法律行动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即使没有欠条,你仍然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并提起诉讼。 、

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周口修建房子该怎么样算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周口修建房子该怎么样算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征地安置费的计算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土地的用途、当地的征地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最好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一般来说,征地安置费的计算可能包括以下方面: 1.土地补偿:根据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和市场价值,给予被征收者一定的补偿费用。 2.附着物补偿:对于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树木、农作物等,根据其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 3.搬迁安置补偿:如果被征收者需要搬迁,可能会获得一定的搬迁安置补偿费用,以帮助他们在新的地方重新安置。 4.生活补贴:在一些情况下,被征收者可能会获得一定的生活补贴,以帮助他们在征地过程中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

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吕梁征地怎么样计算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吕梁征地怎么样计算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征地补偿安置费的计算如下: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二者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