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长治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盖了公章的欠条起诉时是起诉公司还是起诉法人?公司倒闭了法人还有义务偿还欠款吗

159 ******** 山西-长治 2018-02-08 09:43 债权债务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盖了公章的欠条起诉时是起诉公司还是起诉法人?公司倒闭了法人还有义务偿还欠款吗?

报告编号:NO.2018020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优质解答
  • 咨询我

    刘义峰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31670

    咨询电话:13935552148

    要具体判断,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公司债务,起诉公司。实践中还要考虑具体使用情况做进一步判断,如果需要协助可以来电来访!

    回复于 2018.02.08 10:02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不同律师对问题有不同见解,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太确定,也可以继续咨询我,24小时在线。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2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何富民

    帮助人数:26330

    咨询电话:13467004308

    起诉公司。

    回复于 2018.02.08 09:45

  • 张航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3994

    有继承权利的组织承担还款责任

    回复于 2018.02.08 12:48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不同律师对问题有不同见解,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太确定,也可以继续咨询我,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山西律师 长治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长治债权债务律师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婚前老公欠的债属于个人,不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婚后债务,而且必须用于共同生活,才属于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商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商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
    全部10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偷盖公章写欠条有用吗

    侵犯财产罪07/10/2017 15:41:00更新

    公章对一个公司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够代表公司,那么这么重要的公章被偷盖到欠条上有用吗,常见的欠条范文需要具备哪些内容呢,打欠条的注意事项有些什么,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偷盖公章写欠条有用吗”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 合同盖了公章需要盖法人章吗

    合同生效08/04/2017 12:46:00更新

    合同在需要盖章的时候,已经盖了公章了,那么这种情况下这个合同就已经有了法律效力的,这样还需不需要公司的法人盖章了,到底有没有必要这样做。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合同盖了公章需要盖法人章吗”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 老板打的欠条没盖公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劳动仲裁03/30/2024 19:13:48更新

    劳动者只需承担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劳务关系的举证责任即可,至于应发工资的具体金额、发放日期、收款人身份以及本人签名等信息,则应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并妥善保管至少达两年,以便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查和质询。华律网小编整理如下具体内容。

  • 合伙协议必须盖公章么

    08/10/2023 15:16:38更新

    关于合伙协议必须盖公章么?一起和华律网小编来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合伙协议必须盖公章么合伙协议并不是必须盖公章,可以盖合同章或按照合同双方其他约定。合同有效主要是需要满足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合伙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

  • 电子公章盖合同合法吗

    电子合同05/11/2019 13:40:05更新

    无纸化是全球办公的一种趋势,电子化可以有效减少纸张的使用,对保护地球环境、保护森林资源的意义是非常大的,而签订电子合同是无纸化的方式之一,那么电子公章盖合同是不是合法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居间合同要盖公章吗

    合同效力纠纷07/06/2018 08:44:00更新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不管与人之间的小小的借贷,或去事业单位办理事情。都需要相对方的签字或盖章。对此,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签字或者盖章,在居间合同是否需要盖公章?公章的范围包括什么?希望分享的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律师推荐
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结婚证遗失后,是否能够进行补办手续?

问题分析:关于结婚证遗失后,是否能够进行补办手续?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结婚证遗失后,是否能够进行补办手续 若您的结婚证书不慎遗失或损坏,只需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即可。 具体而言,如果在申请补证时遇到结婚证、离婚证的遗失或损坏情况,当事人可以携带户口本及个人身份证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处,亦或是到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那里申请补发。

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怀孕可以办离婚证吗

问题分析:关于怀孕可以办离婚证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怀孕期间也是可以办理离婚证的,但是必须由女方来提出离婚,男方是不能够提出离婚的,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话,也可以选择协议离婚。 不管是选择协议还是诉讼离婚,双方都必须要签订离婚协议书。

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己方全责对方跑了算逃逸吗

问题分析:关于己方全责对方跑了算逃逸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害怕责任的承担而逃离现场的,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而己方承担全部责任,对方离开现场并不是逃避责任,所以不构成逃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二)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是指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的。 (四)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五)本规定所称的一日、二日、三日、五日、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六)本规定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在内。 (七)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八)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九)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

6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晋中法律咨询一般怎么收费

问题分析:关于晋中法律咨询一般怎么收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咨询一般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具体要看情况。 如果案件复杂,费用会根据标的来收取。 大部分情况下,面谈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经常接受各种当事人的咨询,一两句话就能回答的问题一般是不会向当事人主动提出收咨询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6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延安改造房屋该怎么计算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延安改造房屋该怎么计算补偿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是: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6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刑法》第73条规定是什么

问题分析:关于《刑法》第73条规定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缓刑考验期,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 《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根据《刑法》第73条第3款的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所谓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接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书的第2日内,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的,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已提出上诉或抗诉的案件,如果第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则应从二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确定之日起计算。 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因为羁押期与缓刑考验期的性质不同。

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银行欠债不还会坐牢吗

问题分析:关于银行欠债不还会坐牢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不会。 欠银行钱不还不会坐牢。 但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如果确实履行困难,法院也会宽限履行时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大同修建房子如何算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大同修建房子如何算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征地补偿安置费的计算如下: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二者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欠多钱还不了会找家里人吗

问题分析:关于欠多钱还不了会找家里人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并不是人死了欠的钱不用还了。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犯了盗窃罪和诈骗罪判几年,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问题分析: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