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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天津人我是北京人现在还没领证我老公在天津买了一套房子或者加我的名字?

135 ******** 北京-北京 2018-01-22 12:12 房产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您好,我老公是天津人,我是北京人,现在还没领证,我老公在天津买了一套房子,请问可以过户给我吗?或者加我的名字?

报告编号:NO.2018012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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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倩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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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过户问题建议咨询房管局

    回复于 2018.01.22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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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乔逸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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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建议结合房产具体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处理。

    回复于 2018.01.22 13:36

  • 王颖

    帮助人数:57929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婚前过户给你,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加你的名字,属于夫妻共有!

    回复于 2018.01.22 14:05

  • 汪高峰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9945

    可以的

    回复于 2018.01.22 12:38

  • 苏荣杰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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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建议咨询房管局的。

    回复于 2018.01.22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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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怀向阳回复: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离婚诉讼程序的步骤: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离婚诉讼程序的注意事项: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诉讼离婚,都涉及到很多财产和权利问题,建议您联系专业人士,帮助您攥写协议、制定相应的诉讼方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怀向阳回复: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离婚诉讼程序的步骤: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离婚诉讼程序的注意事项: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诉讼离婚,都涉及到很多财产和权利问题,建议您联系专业人士,帮助您攥写协议、制定相应的诉讼方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唐文刚回复: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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