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西城区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房子是夫妻两个人的名但是房产证还没下来,想转到我自己名下怎么办

北京-西城区 2018-01-17 02:01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房子是夫妻两个人的名但是房产证还没下来,想转到我自己名下怎么办

报告编号:NO.201801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推荐答案
  • 咨询我

    金乔逸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578998

    咨询电话:13810640156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

    回复于 2018.01.17 11:10

  • 咨询我

    顾倩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457161

    咨询电话:18611201551

    原则上没有房产证无法进行过户,相关问题建议您咨询当地房管所。

    回复于 2018.01.17 10:11

  • 咨询我

    李建成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625470

    咨询电话:4006777998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 办理合法的手续。

    回复于 2018.01.17 08:18

  • 李春兰 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4152

    需要等房产证下来后。

    回复于 2018.01.17 17:05

  • 苏荣杰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42710

    你好,一般不可以。

    回复于 2018.01.17 07:43

  • 刘疆 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26548

    不可以。

    回复于 2018.01.17 06:01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平台为提问者使用了加急服务,已有多位律师提供了解答,其中个别律师解答比较详细。 如果你还有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北京律师 西城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西城区婚姻家庭律师

办事指南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如果因此而离婚的话,这种情况老公已经涉嫌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妻子有证据证明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索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全部8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属于转移隐瞒财产的行为,离婚时需要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全部8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一般来说是跟当时贷款的农村信用社来协商解决,只有当时贷款的银行同意你的这笔款项由他人来偿还,你才能将该笔款项转到他人名下。然后你们三方签订一个转让的协议。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你好! 具体要看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如登记在女方名下或者女方家人的名下,不属于共同财产。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29951

  • 【法律意见】 第一,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第二,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与父母的财产没有关系。父母欠债,与成年子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债权人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1。如果是婚前全额购买的房产,则属于房产证人名所有,如果是贷款购买,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为其子女购买,且写一方名字,则为房产证人名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全部1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离婚房子能转到小孩名下吗

    03/25/2019 13:40:30更新

    在离婚的时候有些人打算将房子转给小孩子的名下,作为父母离婚对于无法给孩子一个完整家庭的补偿。但是又不知道法律是否允许这么做,担心法律不允许这么做的话自己的想法就无法实现。针对相关问题华律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

  • 父母过世后房产怎么转到子女名下

    02/10/2024 09:18:04更新

    父母过世后,房产转到子女名下的步骤如下:确定遗产范围。确定父母留下的房产及其他遗产的范围,这需要查看父母的遗嘱或遗嘱执行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父母过世后房产怎么转到子女名下?更多相关内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

  • 钱转到父母名下还会被执行吗

    02/24/2023 13:46:40更新

    钱转到父母名下是否还会被执行要看具体的情况。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或者法院调查后能够证明债务人故意转移财产的,即便是转到父母的名下也是可以被执行的,本身转移财产就是一种干涉诉讼的行为。下列关于钱转到父母名下还会被执行吗的问题,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

  • 没有抚养权能把户口转到自己名下吗

    04/06/2019 12:51:57更新

    这个孩子的户口问题一般都是跟随父母的,在父母离婚之后就需要判定孩子的户口应该迁移到哪个地方去了,如果没有孩子抚养权,是否可以把孩子户口转移到本人名下?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钱转到父母名下还会被执行吗

    03/28/2023 13:18:41更新

    钱转到父母名下是否还会被执行要看具体的情况。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或者法院调查后能够证明债务人故意转移财产的,即便是转到父母的名下也是可以被执行的,本身转移财产就是一种干涉诉讼的行为。如果在诉讼之前有转移行为的,对方也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关于“钱转到父母名下还会被执行吗2024”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财产转到孩子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02/28/2024 17:58:48更新

    不算。将财产转到孩子名下的,视为共同决定将财产赠与孩子,在完成转让手续后,财产就归孩子所有,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不能给进行分割。但一方瞒着另一方进行转移的,就还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分割。

热门律师推荐

热门文章

  • 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就有效吗

    直至双方完成离婚手续,该协议方能正式生效。因此,签有字据只是协议生效的前提之一,只有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批程序,实现协议所约定的离婚条件,离婚协议才能真正生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一男三女自愿同居违法吗

    若已有婚姻关系的男女与其他人以公开的夫妻名义以及长久的共同生活方式公开相处,尽管没有举行合法婚礼,也被认为是非法同居行为,甚至有构成重婚罪的法律风险。根据我国刑法,重婚罪的惩罚力度较轻,仅需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老年人旅游同居犯法吗

    首先,我们必须指出,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针对老年阶段非婚同居的情况并未出台有针对性的具体法律条款。其次,就一般的情况来说,老年人选择非婚同居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周六周日民政局是否休息

    ​周六周日民政局一般是处于休息时段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民政局周六周日不上班。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法定上班时间上班。关于周六周日民政局是否休息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有限公司是什么性质

    对于公司大家需要有一定的了解,特别是在进行找工作的人就要知道这方面的规定。对于有限公司来说是什么性质的呢?这就需要大家有详细的了解,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对于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一千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关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婚姻家庭相关专题

猜你喜欢

法律聚焦

  • 商住两用房

    商住两用房

    商住两用房是指商住两用的房子。对于商务型公寓的名字,此前不少开发商叫成“商住房”。商住两用房因商用土地年限从30年-50年不等,引发了许多模糊观念,甚至有商住都是小产权的误解。而事实上,在房屋所有权年限方面与住宅并无差别都是永久的,根据相关规定,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商业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综合用地50年。那么商住两用房税费、产权、落户、贷款多少呢?商住两用房可以办居住证、公积金贷款吗?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 房产证更名

    房产证更名

    什么是房产证更名呢?在哪些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需要涉及到房产证更名呢?最近关于房产证更名的咨询在增加,房地产方面的政策一直是大家所关注的,房产问题一直反复被大家提及,为此,华律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房产证更名方面的信息为您深度解析:如何办理房产证更名?更多内容,请浏览该专题详细内容,华律网欢迎您来提问咨询。

  • 报到证

    报到证

    我们通常说的报到证,一般是指就业报到证。“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毕业后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也是需要看报到证的,报到证是一份证明文件。那么下面关于报到证的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准备了以下的知识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

  • 2021两会

    2021两会

    两会话题热度不断上升;近段时间,两会议程备受关注。据数据中心统计,2021年2月以来,有关2021全国两会话题在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共有文章20多万篇次,话题#全国两会#阅读量达117.5亿次。那具体有哪些热点内容呢?一起和华律网小编来看看吧。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