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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用工单位工作7年了我的具体工作是消防员但用工单位主营的是聚乙烯和聚丙烯但又没有什么证据怎么办?

136 ******** 内蒙古-包头 2018-01-15 01:14 劳动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你好律师,我在用工单位工作7年了,我的具体工作是消防员,但用工单位主营的是聚乙烯和聚丙烯,现在不是同劳也不是同筹,但在工作的时间有一些补贴,我还能不能向用工单位要求同工同酬,或者向劳动监查部门申请仲裁,但又没有什么证据怎么办?求求各位律师集思广益帮帮我,跪求!谢谢!……

报告编号:NO.2018011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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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消防控制室必须严格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每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并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器进行日检查和交接班时,应当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值班期间每2小时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消防设施的火警及故障情况。正常情况下,不应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3、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单位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当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 ?按照GA587-2005的
    5.1 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根据消防设施操作使用要求制订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负责消防设施操作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具有消防配电功能的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等重要的消防设施操作控制场所。应根据工作、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值班制度,确保火灾情况下有人能按操作规程及时、正确操作建筑消防设施。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回复于 2020.12.14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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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工资问题有异议,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可以拨打12333维权。
    更多复杂的工资相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8.01.15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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