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藏法律咨询 > 拉萨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你好,我请问我在农村搞的小区(就前几年搞的新农村小区)可以办房产证吗?

189 ******** 西藏-拉萨 2018-01-14 19:05 房产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你好,我请问我在农村搞的小区(就前几年搞的新农村小区)可以办房产证吗?

报告编号:NO.2018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推荐答案
  • 咨询我

    康昆成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6277

    咨询电话:15889097409

    向房管部门咨询

    回复于 2018.01.18 11:36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通常情况下,出现自建房纠纷时,我们有三种维权方式,一是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相关协议;二是可以向村委会申请调解处理,三是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复杂的土地房屋确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8.01.14 19:35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解答内容比较简练。 如果未能解决你的疑惑,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西藏律师 拉萨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拉萨房产纠纷律师

办事指南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抚养费标准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怎么判孩子,也会涉及到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来说,抚养费的给付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但是高中以上学历,比如在大学就读,父母则没有法定抚养义务。 实践中,对于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大致可分为:1、一次性支付给对方;2、定期给付,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给对方,至孩子成年至十八周岁时止。 二、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数额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数额是多少?离婚怎么判孩子?会关系到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的给付,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农村怎么样搞独立户口

    户口11/05/2019 12:11:36更新

    我们知道很多时候对于户口问题是比较在意的,比如自己想要将户口独立出去,这样的话就要去办理手续,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那么具体是怎样的呢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 在农村承包田地搞养殖要不要签合同

    07/23/2017 17:32:00更新

    由于农村人往城市发展的关系,就导致农村里面的许多田地都荒废掉了。有些城里的人就会在农村里面承包一些田地来搞养殖业作为自己的生意。那么,在农村承包田地搞养殖,要不要签合同,合同该怎么写呢?华律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 安置小区如何办房产证

    安置房11/23/2018 16:53:03更新

    安置小区又叫做回迁安置小区,对于占用了集体土地失去房屋的人,都可以享受到安置小区的待遇。那么,安置小区如何办房产证下面,华律网小编就整理了与安置小区办理房产证有关的内容,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 新小区房产证怎么办理

    房产证01/05/2018 16:28:01更新

    当我们在买房的时候我们是需要对开发商销售房屋的资质进行检查,开发商必须要有销售许可证才能够对房屋进行买卖,因为这样才能够办到房产证。那么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流程是怎样的呢?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 搞传销怎么量刑

    07/20/2020 12:49:13更新

    在平时日常生活中、新闻中,我们经常会了解到关于传销的一些消息,例如哪里警方又抓获了大型传销组织,哪家人被骗到传销组织去了等,传销似乎在我们的生活中从未缺席,那么搞传销一定构成犯罪吗?如果构成犯罪,该怎样定罪量刑呢?现在让华律网小编来为各位读者介绍一下吧。

  • 房产证过户前的协议有效吗

    05/11/2021 16:46:31更新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包括(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热门律师推荐

热门文章

  • 有关小产权房处理方案有哪些

    有关小产权房处理方案有:国土资源部明确表示不予确权登记,不受法律保护;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收购或征收土地使用权,部分符合条件的存量小产权房可以补办相关手续实现产权。关于有关小产权房处理方案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关于楼间距的相关国家规定是怎样的

    楼间距是两相邻楼房的外墙面的距离。也就是在同一个小区内两栋相邻的楼房之间的距离。建筑的间距的控制是为了让住户的工作、生活的质量以及安全得到保障,从而满足每天必须的日照时间、采光、通风以及隔音的要求。国家规定,房屋前后楼的间距:普通的小区居民

  • 买房遇到开发商倒闭了应该怎么处理

    房地产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白热化,谁的楼盘卖的最好,自然是有实力的开发商,万一中小开发商由于资金问题破产买的房子,已经买的房子,应该怎么处理呢?华律网小编将分两种为大家解答。

  • 物业换了欠的物业费要不要交

    在我国现在的大多数中心城市当中人们已习惯于以小区的方式来聚集在一起共同生活,还为了更好的管理小区生活环境以及更高效率的生活,大部分小区都会专门的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协议,那么物业换了欠的物业费要不要交?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买了小产权房怎么处理

    买了小产权房:对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以及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但已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小产权房确认为合法;对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小产权房确认为不合法。关于买了小产权房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不同城市买房算二套吗

    不同城市买房也是属于二套房的。如果第一套房是全款买的,卖掉后再买不算是二套房。但是如果是贷款买的第一套房,卖了房,但是名下还有贷款再买房也算是二套房。关于不同城市买房算二套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房产纠纷相关专题

猜你喜欢

法律聚焦

  • 农村户口

    农村户口

    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 根据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后来,非农业户口被说成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那么农村户口迁出了还能迁回吗?拥有农业户口的朋友在买房的时候有没有补贴呢?可以贷款吗?相关的保险又该如何缴纳呢?这些问题,华律网小编将带大家一起来学习了解。

  • 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吗?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农村宅基地国家政策有哪些?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华律小编为你整理了更多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知识,欢迎阅读本专题了解。

  • 农村扶贫贷款

    农村扶贫贷款

    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农村信用社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是省内机构网点最多、从业人员最多、服务范围和对象最多的金融机构,所以扶贫贷一般由农村信用社主办。扶贫贷款有国家财政扶持力度,一般都有国家贴息政策。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材料。

  • 农村养老保险

    农村养老保险

    随着社会各项保障制度的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也被大家越来越重视。由于旧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完善,近年来我国实行了新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简称“新农保”。那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对农村养老保险的办理、计算、缴费、退保又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将针对这些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有关农村养老保险的知识,欢迎大家浏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