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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事情

158 ******** 北京-西城区 2018-01-07 05:10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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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事情

报告编号:NO.2018010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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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乔逸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579000

    咨询电话:13810640156

    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复于 2018.01.08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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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13126837129

    可以诉讼解决,协议离婚 或者法院诉讼离婚

    回复于 2018.01.07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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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彩红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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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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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只有以下方式:1、双方协商一致,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2、双方协商不成,可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回复于 2018.01.07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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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昕欣

    帮助人数:24986

    咨询电话:13466798595

    可以咨询

    回复于 2018.01.07 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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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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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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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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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回复于 2022.12.22 07:50

  • 罗艳杰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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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请您将问题具体化,或者直接与律师联系,便于更好的解答。

    回复于 2018.01.09 04:51

  • 阎震翔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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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什么事情?

    回复于 2018.01.07 08:18

  • 李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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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律师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18.01.07 07:09

  • 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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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的,请详述案情

    回复于 2018.01.07 06:25

  • 苏荣杰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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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离婚不成,起诉离婚

    回复于 2018.01.07 06:02

  • 刘冬梅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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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详细说

    回复于 2018.01.07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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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不会因为一方“死活不肯离婚”,就可以影响法院的判决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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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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