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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有什么风险

山西-长治 2012-07-06 15:12 侵权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你好,我买了套二手房,已经过中介公司交了定金,签订了合同,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但由于国管公积金放贷时间长达3个月,我现在着急拿到钥匙,可否先把首付交给卖家,贷款下来再办过户,请问有什么风险吗

报告编号:NO.201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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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户风险

    回复于 2012.07.06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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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无证二手房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呢,我们了解一下:
    第一、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风险。想出售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可能的法律障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根据这条规定,出卖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虽然目前司法实践已经基本形成共识,该条规定并不属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但是并不意味着在现实中,此类合同被认定无效的风险已不存在。
    第二、房屋的交付时间、权属变更登记时间不确定的风险:
    现实中无证二手房交易更多的是期房,也就是正在建造的商品房,因此二手房能否按约交付并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直接取决于开发商能否按约交付,并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而商品房的建设期限较长,能够如期完工并交付取决于诸多主客观条件,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难以控制。
    第三、房屋质量难以保证的风险;
    第四是“一房二卖”无法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风险;无产权证的二手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卖房人“一房二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卖房人极有可能选择违约,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回复于 2020.05.08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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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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