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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将房子过户给已婚的儿子 如果房产证未写儿媳名字 只有儿子一人 那这算夫妻共有财产 还是个人财产

156 ******** 浙江-杭州 2017-12-17 23:22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请问父母将房子过户给已婚的儿子 如果房产证未写儿媳名字 只有儿子一人 那这算夫妻共有财产 还是个人财产

报告编号:NO.2017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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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1、如果男方去世的,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公婆的遗产。儿媳无权继承遗产。 2、但是儿媳可以分你儿子继承的部分,你儿子继承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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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都要赡养父母。这是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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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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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定直系亲属之间办理继承住房手续,只要几百元手续费。没有其他税费。n在2016年7越其,国家规定取消继承和赠与强制公证,可以省公证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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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老人死了,就不需要拿赡养费,因为赡养是给在世的人以生活必须费用。如果老人去世还有一个老人,那么必须继续赡养。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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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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