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宁波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离婚房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如果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但是房子是男方父母在男方未结婚之前全额购买的这个房子该怎么分割

158 ******** 浙江-宁波 2017-12-13 16:46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房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如果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但是房子是男方父母在男方未结婚之前全额购买的,名字写的是男方的!结果以后女方要求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去!现在女方起诉男方要房子,这个房子该怎么分割

报告编号:NO.2017121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推荐答案
  • 咨询我

    韩杰栋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6946

    咨询电话:13958342558

    夫妻共同财产,各半所有

    回复于 2017.12.14 08:59

  • 咨询我

    郑世红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16035

    咨询电话:18968281909

    房子按照一人一半分割!每个离婚案子财产分割都会有所不同,建议委托我们专业老练的律师代理!

    回复于 2017.12.13 23:27

  • 咨询我

    张月红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23692

    咨询电话:15057472733

    按夫妻共有财产分割,一般是平均分割

    回复于 2017.12.13 18:22

  • 咨询我

    陈春香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44335

    咨询电话:13685818481

    属夫妻共同财产要平均分配。

    回复于 2017.12.13 17:42

  • 咨询我

    孙超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72324

    咨询电话:18336281009

    均分

    回复于 2017.12.13 16:56

  • 咨询我

    李平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40683

    咨询电话:15858446395

    平分

    回复于 2017.12.13 16:52

  • 咨询我

    黄庆强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3383

    咨询电话:18718977885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回复于 2017.12.13 16:49

    展开追问
    1 条追问

    打官司也没什么意思了是吗?

    2017-12-13 05:00

    协议离婚的话双方可以协商房子的分割问题。

    2017-12-13 05:33
  • 杨林礼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0881

    打官司联系我

    回复于 2017.12.14 08:59

  • 林烨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5931

    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回复于 2017.12.13 17:28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平台为提问者使用了加急服务,已有多位律师提供了解答,其中个别律师解答比较详细。 如果你还有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浙江律师 宁波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宁波婚姻家庭律师

办事指南

相关咨询
  • 万明红回复:
     

    你好,具体什么问题呢

  • 信金国回复: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如果同居期间经济混同,双方对共同购置的财产有争议,首先要看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有没有对该财产进行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会按照一般共有关系来处理,视为按份共有。
分配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来确定具体的份额。

  •  

    您好,一般而言,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双方有约定的,依约定;双方无约定,同居期间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如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均应归其本人所有。双方无约定,同居期间财产混同,且双方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而同居的,则该财产推定为共同共有;若双方不是以结婚为目的而同居的,则推定为按份共有。具体判定要结合您的实际情况确定,您可以向我进一步咨询,希望能给您更多帮助。

相关知识
  • 未全额支付工资如何维权

    11/29/2017 12:08:00更新

    领取工资是劳动者最基本的一项权利,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但在实践中用人单位经常出现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侵害劳动者的权益,那么未全额支付工资如何维权?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人民调解协议未撤销之前对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拘束力

    10/17/2016 10:37:24更新

    摘要:大家都知道在一些民事案件中,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是问题得到解决,但是大家还是有一个疑问,那就是人民调解协议未撤销之前对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拘束力?接下来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分析,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人民调解协议未

  • 未转正之前有绩效奖金吗

    02/20/2018 17:40:02更新

    未转正员工是不是都应该比正式员工的待遇差呢,答案毋庸置疑,根据我国劳动法来讲,一切都以合同为准,因此未转正之前有没有绩效奖金这还是得看合同上是如何约定的。法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婚前男方首付男方名字离婚房子归谁

    住房公积金12/14/2022 16:08:42更新

    结婚前男方首付并且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离婚房子也是归男方的。因为,这种房产在法律上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尽管是结婚以后夫妻两个人共同偿还的贷款,但是因为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所以在分割的时候是产权归男方,但是男方要把女方偿还贷款的部分全部还给女方。下面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婚前男方首付男方名字离婚房子归谁?对于婚前以个人名义买房并申请按揭贷款的情形...

  • 婚前男方首付男方名字离婚房子归谁

    11/13/2022 13:59:59更新

    婚前男方付首付并且登记于男方名下,离婚时,若是协商不成的,房产的所有权应当属于男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应当对于女方进行相应的补偿。关于婚前男方首付男方名字离婚房子归谁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如何分割

    09/05/2022 19:29:22更新

    如果属于婚前财产,归男方;如果属于婚后财产共同所有,进行分割;如果是男方父母赠与给男方归男方,赠与给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关于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如何分割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热门律师推荐

热门文章

  • 一男三女自愿同居违法吗

    若已有婚姻关系的男女与其他人以公开的夫妻名义以及长久的共同生活方式公开相处,尽管没有举行合法婚礼,也被认为是非法同居行为,甚至有构成重婚罪的法律风险。根据我国刑法,重婚罪的惩罚力度较轻,仅需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离婚协议必须双方签字才生效吗

    当双方通过自主协商决定离婚,且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共识后,需到婚姻登记管理机构进行离婚登记,实际上也代表着夫妻法律关系的解体。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周六周日民政局是否休息

    ​周六周日民政局一般是处于休息时段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民政局周六周日不上班。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法定上班时间上班。关于周六周日民政局是否休息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有限公司是什么性质

    对于公司大家需要有一定的了解,特别是在进行找工作的人就要知道这方面的规定。对于有限公司来说是什么性质的呢?这就需要大家有详细的了解,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对于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离婚需要经过如何的流程

    离婚的流程有: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应当是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属于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状,由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关于离婚需要经过如何的流程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怎样认定婚外情,出轨行为有哪些

    随着人们观念的转变,社会经济的发展,婚外情如今已然成为一个普遍现象,这影响了很多夫妻之间的感情,很多夫妻也因此而离婚,对社会也造成不好的影响。那么在实际生活中,怎样认定婚外情?哪些行为属于婚外情?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

婚姻家庭相关专题

猜你喜欢

法律聚焦

  •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大家的婚姻观念发生了一些变化。因此,近年离婚率不断攀升,并且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夫妻财产和子女的抚养问题成为当事人争论的焦点,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民法典》规定了夫妻财产实行共同财产制度,除此之外夫妻财产也可以约定。那么《民法典》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离婚财产协议怎么写?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 离婚房产

    离婚房产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也逐渐开放,离婚也变成了很普通的事情。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很多人因为离婚房产分割问题而闹得很不愉快,那么,您知道民法典离婚房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吗?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要交税吗?离婚房产去名怎么办理?华律网小编在本专题为您整理了关于离婚房产的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 婚前婚后房产

    婚前婚后房产

    都说:“因为爱情结婚是最幸福的”,毕竟当爱情成为结婚的前提会使人们会更幸福、珍惜;但是当夫妻感情破裂且没有修复的可能,最好的选择就是离婚,毕竟勉强在一起也不会幸福。离婚时提到最多的就是财产分割、如果有孩子就是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如果有房产的话,如何界定婚前婚后房产;婚前、婚后房产证怎么加名字,有什么区别;婚前、婚后房产离婚怎么分...可能关于房产,您有很多方面的疑问,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整理相关知识,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

    法律上双倍工资的概念来源于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双倍工资如何计算?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规定有哪些?双倍工资时效是多久?华律网小编在本专题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双倍工资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