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贵州法律咨询 > 贵阳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被执行人被强制执行半个月后还是没有钱还怎么办?调查到他确确实实又有一套房产这个时候的我应该怎么办有一套房产请问这个时候的我应该怎么办调查到他确确实实又有一套房产请问这个时候的我应该怎么办?

贵州-贵阳 2017-11-23 20:12 房产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被执行人被强制执行半个月后还是没有钱还怎么办?调查到他确确实实又有一套房产这个时候的我应该怎么办有一套房产请问这个时候的我应该怎么办?你好,被执行人被强制执行半个月后还是没有钱还怎么办?调查到他确确实实又有一套房产请问这个时候的我应该怎么办?

报告编号:NO.2017112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1位律师回答
  • 孙永旭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4732

    一定条件下,可以要求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回复于 2017.11.23 22:28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解答内容比较详细,但不同的律师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 如需更多解答,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贵州律师 贵阳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贵阳房产纠纷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未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一方拒不交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只有不给孩子抚养费情节恶劣,造成恶劣后果的,才会被判刑坐牢。具体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全部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只要是被执行人合法拥有的财产,都可以强制执行的,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不是保全了就可以强制执行。
    全部8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法院强制执行措施: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可以划拨银行账户,冻结存款,拍卖财产。 【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申请强制执行会主动调查吗

    执行申请和移送07/30/2023 12:12:38更新

    关于申请强制执行会主动调查吗的问题,大家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申请强制执行会主动调查吗1、法院一般不会主动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一般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查询银行存款、车辆、房屋等登记信息。因而,在申请强制执行后,如果有财产线索,应当及时向法院提供,由...

  • 一套房子能被强制执行吗

    行政强制执行06/28/2017 09:05:00更新

    人民法院是法定的强制执行机关,如果当事人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是可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的启动是需要当事人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那么,一套房子能被强制执行吗?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一套房子能被强制执行,但是

  • 律师可以调查被执行人的房产吗

    房产买卖纠纷03/26/2018 13:40:03更新

    在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执行判决的时候,如果被执行人不执行就需要查明原因,这个时候可能是被执行人没有办法执行,律师是否可以调查被执行人的房产。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如何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12/19/2014 16:28:00更新

    当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除唯一住房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很难在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遵守民诉法执行豁免规定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三者之间找到平衡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七

  • 法院强制执行但是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怎么处理

    执行措施09/12/2022 22:54:32更新

    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直到执行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关于法院强制执行但是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强制执行:一套房子能否成为目标?

    执行措施08/27/2023 14:09:38更新

    只有一套房子能否被强制执行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关于强制执行:一套房子能否成为目标?大家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强制执行:一套房子能否成为目标?只有一套房子能否被强制执行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只有一套房子,这套房子是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则人民法院可以查...

热门律师推荐
1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股东会召开时间间隔是多久?

问题分析:关于股东会召开时间间隔是多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股东会召开时间间隔是多久,应当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还有就是根据经营的情况来做出不同的处理的。 主要就是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对此事没有做出一个限制性的规定,一般情况之下股东大会应当是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具体的时间是由公司自行来进行规定的,还有一些就是出现重大事故的话,可以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特别关注的事宜

问题分析: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应特别关注的事宜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特别关注的事宜 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必须留意的事项进行法律层面上的深度剖析,具体如下: 首先,务必要对交易对象的房屋产权状况以及相关的房屋产权共有情况加以确认; 其次,在文本表述方面必须保持清晰准确,正确界定买卖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无任何歧义或模糊点;再次,对于房屋内部配置设施、付款方式、产权保障措施、违约责任承担、交付时效截止日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等各领域,应有详细而确切的条款规定;此外,对房屋的户型布局、面积区间做出明确的标示,同时,对建筑面积、物质实用面积以及公摊面积的分摊原则进行精确的诠释;最后,审慎评估各类税费的分配方案,从而确保合约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在此基础之上,可引用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条款作为理论支撑和参考依据,其中包括了关于买卖合同的通用定义(即出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移转给买方,并由买方支付相应报酬)和基本内容准则(这些内容主要涵盖了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履约期限、履行地点、履约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以及核算方式等等)。

1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企业破产债务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分析:关于企业破产债务人应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 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1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雅安修建房子如何给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雅安修建房子如何给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公司解散劳动合同是否会终止

问题分析:关于公司解散劳动合同是否会终止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是的。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借钱12万元3年了不还可以报警吗

问题分析:关于借钱12万元3年了不还可以报警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别人借钱不还可以报警,但是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立案,因为欠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可。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15分钟前
马云霞律师
近期帮助 22545 人
大专校企合作费 我毕业那一年取消了 我能要回吗

问题分析: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15分钟前
近期帮助 11491 人
醉驾是否可以行政复议

问题分析:你好,名片可联系

15分钟前
成蓓蓓律师
近期帮助 161362 人
23年刚过完年的时候有过两三次逾期,金额不大,时间也不长,都还上了!现在想自己做点生意有影响吗?

问题分析:你这是债务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逾期的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