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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是否可被领养

河北-沧州 2012-06-10 20:04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离婚时女方怀孕男方不要孩子,离婚后生下孩子,女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请问孩子是否可被领养,触犯法律吗?

报告编号:NO.201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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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领养孩子,实际上严格从法律上讲是收养,那么收养孩子去哪里收养呢 根据法律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包括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都可以做为送养人,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在这里,杨丽萍律师建议建立收养关系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建立合法收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回复于 2020.05.22 15:50

  •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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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可以办理收养。

    回复于 2012.06.11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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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2.06.10 20:34

  • 张其中

    帮助人数:1908

    不合法。需要详细的法律解释,联系我给你专业的帮助。

    回复于 2012.06.11 18:52

  • 闫建秋

    帮助人数:67432

    双方均有抚养义务,协商解决为宜。

    回复于 2012.06.10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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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条追问

    协商不妥,男方不要孩子,女方无能力抚养,如果孩子被领养是否可以?

    2012-06-11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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