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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把房产赠送给我,需要到公证处公证,法院才能认可吗?

159 ******** 山东-青岛 2017-11-17 06:36 房产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母亲把房产赠送给我,需要到公证处公证,法院才能认可吗?

报告编号:NO.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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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需要,但是公证效力更高,且不能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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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公证还生效,你们双方已经达成了协议,对方不能反悔,反悔要承担违约责任,公证还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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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是否还需办理公证,由你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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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一般而言,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为例外。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其余的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 1、可以理解为如果婚后没有履行可以拿公证的合同要求对方履行。 2、公证的婚前协议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公证的婚前协议只是在证据表现上更有利。 3、都存在未转移前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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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婚前协议中关于房产赠与的条款是有效的,但该协议属于可撤销的,只要未办理过户前,都可以撤销。涉及房产转让的婚前或婚内的财产约定,其法律性质应视为赠与协议。虽然《合同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但夫妻财产约定与夫妻离婚协议是根本不同性质,涉及的房产所有权转移条款为赠与性质,《婚姻法》虽未规定。夫妻财产约定涉及到不动产必须办理登记,否则对双方不具有约束力,但是,这类婚前或婚内财产页顶仍受《合同法》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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