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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问题

广东-东莞 2012-05-26 17:17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老婆外遇跟别的男人生了一小孩(第二个),我们离婚协议是将房子赠于给儿子(长子),儿子现在的抚养权归我,她放弃抚养,请问前妻还有没有权居住这套房子?我有没有违反国家是计划生育政策?补充:这套房子是我们在结婚后建立的,当时还欠了很多债,离婚的时候,房子她说不要,然后大部份的债都是由我归还,(她会不会等我还完了债又跑过来要房子),由于她外遇所以我们离婚了,所以我们就将房子赠送给了儿子,表面上看来我们还有第二个小孩。但这个孩子是她跟别人所生。请问她和第二小孩有没有权居住这套房子?在法律上是不是如果一方犯错,(外遇)另外一方是不是可以不给对方分割财产?

报告编号:NO.201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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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荣其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1463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欢迎来电联系。

    回复于 2012.05.26 20:33

  • 刘雪婷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7665

    无过错方可要求多分财产。协议离婚时,最好对债权债务予以明确划分,以免事后生事端。
    若将房子赠予长子,最好办理赠予公证手续。

    回复于 2012.05.2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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