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伊春法律咨询 > 拆迁安置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婚前一方的房子,现在拆迁了能算双方的财产嘛?怎么样才能算共有财产?

138 ******** 黑龙江-伊春 2017-10-23 04:45 拆迁安置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婚前一方的房子,现在拆迁了能算双方的财产嘛?怎么样才能算共有财产?

报告编号:NO.2017102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1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李晓航

    帮助人数:281719

    咨询电话:18646088498

    你好,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安置 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规定,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此时要区分是等值还是增值,如果有增值的,要区分增值的具体情况,如果是使用夫妻共有财产使之增值,那么对该增值部分就应该按共有处理。

      综上,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所谓等值,应作扩大理解,可以理解为包括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因为该增值部分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根据物权延伸规则,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我们应当明确,等值,等的是离婚该房产的价值,包括该房产的自然增值,而不是结婚时的价值。

    回复于 2017.10.23 05:23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的解答非常详细,相信你已经对此问题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如果你还想再参考其他律师的看法,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黑龙江律师 伊春律师 拆迁安置律师 伊春拆迁安置律师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首先双方离婚后,只要户籍没有迁出,就应该享受户籍所在地的所有政策和待遇,因为户籍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同时,该案例中提到拆迁补偿,还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决定,如果拆迁是按照房屋进行补偿,那么补偿款就应该补偿给房屋产权所有人。但是如果是按照户籍人口进行补偿,那么只要户口没有迁出,就应该享有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在法律上结婚和离婚都是自由的,只要双方愿意就可以,离婚也一样,但是离婚相对比较复杂一点,因为离婚涉及到财产、孩子抚养权问题,所以会存在争议。如果双方同意离婚,能够处理好财产分割或者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协议离婚是最快最为便捷的方式,只要双方拿着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去一方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问题存在争议,那么需要走法律程序诉讼离婚。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你们的婚姻存在可以法定离婚的情形,所以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还是较大的。是否符合法定的分居还需要判断,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是必须达到两年以上,而且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如果是因为工作、去外地学习或者看病是不算分居的。诉讼离婚的时候如果男女双方的情况被认定为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那么法院判离婚的概率是很高的。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23938

    姚平

    咨询电话:13911759047

    咨询我
  • 【法律意见】 这个可以协商的,比如双方协议各自支付所抚养孩子的费用,也可以互相对另一个小孩支付抚养费,协议不成只能诉至法院,法院对此进行居中裁判。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全部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双方还贷房子归谁?

    公司合并07/30/2018 10:05:00更新

    由于房价的不断攀升,贷款买房成为很多小夫妻的不二选择,这样的经济压力相对而言减轻很多。亦或者是一方在婚前贷款,然后婚后两人共同还贷款。这样虽然减少了双方的压力,但是当感情破裂时,房子到底归谁所有呢今天,华律网小编就带着您一探究竟,下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您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吧。

  • 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共有的吗

    夫妻财产协议06/19/2022 13:02:46更新

    ​没有特殊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共有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夫妻债务05/29/2012 00:02:00更新

    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确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夫妻关系,便谈不上什么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建立前,夫妻双方是彼此独立的没有法律联系的民事主体,任一方所举之债当然是其个人债务。婚前个人债务,即使因行使撤销行为或对无权代理行为的承认或因所附

  • 婚前财产是夫妻共有还是一方的

    婚后共同财产12/18/2022 16:02:59更新

    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约定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 婚前财产是夫妻共有还是一方的 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婚前的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婚后共同财产05/18/2017 15:22:00更新

    在离婚时,弄清楚什么是夫妻共有财产很重要,关系到了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那么要是家里的房子是婚前一方买的,这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今天华律网小编就针对这个问题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帮到您。婚前的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没有特殊情

  • 用婚前财产在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有吗

    婚前财产02/28/2024 16:22:48更新

    根据法律,如果一方使用婚前财产在婚后购买房产,该房产通常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需要的话,小编推荐上华律网咨询。下面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用婚前财产在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有吗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热门律师推荐
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济宁拆迁维权程序如何规定

问题分析:关于济宁拆迁维权程序如何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征地复议程序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具体来说,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的征地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法定申请期限,申请期限可以从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泉州征收该怎么样计算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泉州征收该怎么样计算补偿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在房屋拆迁补偿方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是补偿的核心部分,通常需要通过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被征收房屋的公平市场价值。 评估时会考虑房屋的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 2、 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导致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居住费用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房屋用于商业或生产目的,并因此次征收而遭受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不同的经营情况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除了上述补偿项目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会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这些补助和奖励旨在鼓励被征收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并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计算方法和标准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确定,并会公告在征收范围内。 因此,在面临拆迁时,建议被征收人仔细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方案,并积极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或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进行法律维权。

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车祸处理程序是什么

问题分析:关于车祸处理程序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一)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二)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三)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四)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五)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道路交通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车祸处理程序是什么,有没有法律规定

1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泉州修建房子该怎么样算赔偿

问题分析:关于泉州修建房子该怎么样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征地赔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和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和拆迁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征地赔偿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土地补偿费:根据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和市场价值,给予被征收者一定的补偿费用。 2、 附着物补偿费:对于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树木、农作物等,根据其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 3、 搬迁补偿费:如果被征收者需要搬迁,可能会获得一定的搬迁补偿费用,以帮助他们在新的地方重新安置。 4、 临时安置补偿费:在搬迁期间,被征收者可能需要临时居住在其他地方,他们可能会获得一定的临时安置补偿费用。 5、 停产停业补偿费:如果被征收的土地上有企业或商铺,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停产停业补偿费用,以弥补因征地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公司无力偿还银行债务怎么处理

问题分析:关于公司无力偿还银行债务怎么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无力偿还银行债务,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要求公司偿还债务,如果公司仍无力偿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 如果是一人有限公司,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存在混同的情形,公司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向法院提出破产。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盗窃是否可以公开进行审理

问题分析:关于盗窃是否可以公开进行审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盗窃可以公开审理。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异地医保如何办理流程,有没有法律依据

问题分析:关于异地医保如何办理流程,有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医保卡使用的相关注意事项: 1、应当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不能接触磁性物体; 2、仅供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冒用、涂改或伪造; 3、因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设备故障,医保卡不能使用时,医药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故障排除后,在原发生设备故障的医疗机构或药店按规定重新结算; 4、参保人因出国定居并注销本市户籍、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本市、死亡等终止医疗保险关系的,参保人或其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注销。

1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北京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问题分析:关于北京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怎样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当地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主要分为几个步骤,其一,地点的前往,可以前往当地的工商所、也可以选择相应的登记机关或者市场服务管理部门; 其二,进行相关文件的提交; 其三,进行缴费; 其四,静待审核。

1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未获确认的债权是否能产生代位权

问题分析:关于未获确认的债权是否能产生代位权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未获确认的债权是否能产生代位权 在未经明确确认的债权情况下,也是有可能形成法定代位权的。 所谓债权人的法定代位权,实际上就是当债务方由于怠于行使自身合法的债权行为而直接导致债权人所拥有的到期债权未能得到有效满足和实现之时,债权人可依据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许可其以自己的名义代理债务人去行使对相对第三方当事人的相关权利。

1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室内防水工程质量的保修期是多久

问题分析:关于室内防水工程质量的保修期是多久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室内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一般是5年。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