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鞍山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有一套房子,丈夫已故,有一个儿子11岁.,丈夫的母亲已故,丈夫的父亲放弃继承儿子能继承产权各多少分额

辽宁-鞍山 2017-10-18 08:31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有一套房子,丈夫已故,有一个儿子11岁.,丈夫的母亲已故,丈夫的父亲放弃继承,问妻子,儿子能继承产权各多少分额

报告编号:NO.201710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1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邓迪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691199

    咨询电话:15604121257

    各50%

    回复于 2017.10.18 10:42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解答内容比较简练。 如果未能解决你的疑惑,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辽宁律师 鞍山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鞍山婚姻家庭律师

相关咨询
  •  

    您好,您说的债权是房屋贷款的债务吗?夫妻之间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只要你们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法律是尊重你们的意思表示的,是合法的。当然,目前的问题是丈夫认为不合理,不愿意与你达成这样的协议。我们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如何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更多的财产份额,是需要法定理由的。比如说:丈夫是否有法定过错、您是否具有照顾家庭等全职太太的情节等等,都可以帮助到您。

  • 信金国回复:
     

    有代位继承权。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王学易回复:
     

    法定继承顺位是夫妻、父母、子女。

相关知识
  • 父亲去世了,母亲还在,房子怎样过户给儿子

    03/27/2023 19:05:51更新

    关于父亲去世了,母亲还在,房子怎样过户给儿子的问题,接下来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父亲去世了,母亲还在,房子怎样过户给儿子父亲去世以后,如果留下遗嘱将自己的房子给儿子的,那么儿子是可以直接继承的。如果并没有留下遗嘱,就需要根据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分配父亲的房子,这时要想过户给儿子,就需要同时具有继承权的人放弃继承,也就是说需要由母亲、祖父母做出放弃继承的声明。根据我...

  • 父亲未告知母亲便将儿子火化

    抚养费12/04/2012 14:31:00更新

    案情:2009年,张某和黎某离婚,女儿随黎某生活,儿子随张某生活。今年6月,黎某的弟弟告诉她,其儿子已在殡仪馆火化。为此,黎某认为,儿子是双方的,儿子死后,张某本应该通知黎某,让做母亲的见上最后一面。张某在没有通知黎某的情况下就擅自把儿子火

  • 母亲是否可以将父亲名下房屋过户给儿子

    06/19/2018 10:08:00更新

    网友提问:......更多关于母亲是否可以将父亲名下房屋过户给儿子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儿子父亲去世母亲能要回房产吗

    06/09/2018 16:59:00更新

    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房子基本可以算作是一辈子的心血。房产方面的纠纷现今越来越多。那么如果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儿子父亲去世母亲能要回房产吗?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现在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母亲遗嘱引出官司 父亲追讨儿子监护权

    监护权06/23/2012 19:13:00更新

    华律网小编两年前,年仅6岁的亮-亮被母亲一纸遗嘱“送”给了小姨抚养,亮-亮的财产也一并由小姨代管。两年后,亮-亮、亮-亮父亲以及亮-亮小姨之间竟为该份遗嘱展开了一场又一场

  • 父亲去世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儿子有继承权吗

    04/19/2018 12:59:00更新

    一般情况下,父母都会购买房产,这个房子的名字写的也是父母的名字,那么在父亲去世之后这个房产证就剩下母亲的名字了儿子这个时候是否还有继承权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热门律师推荐
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辽源拆迁怎样算赔偿

问题分析:关于辽源拆迁怎样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拆迁赔偿的计算中,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首先,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是赔偿计算的核心部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这通常需要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其次,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也是赔偿计算中的重要部分。 这部分补偿涵盖了因征收导致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居住费用。 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此外,如果因征收房屋造成了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这部分补偿旨在弥补因征收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计算方法和标准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确定,并会公告在征收范围内。 因此,要了解具体的拆迁赔偿计算方法,建议参考当地的征收补偿方案或咨询相关政府部门。 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不同

问题分析:关于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不同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如下不同: 1、性质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 2、担责方式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的除外,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其他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 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崇左修建房子该怎么样给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崇左修建房子该怎么样给安置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征地安置费的计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涉及到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地理位置、用途 1、产值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考虑因素和计算方式: 1.土地面积:安置费通常会根据被征收土地的面积来计算。 面积越大,安置费相应也会越高。 2.土地用途:不同用途的土地可能有不同的安置费标准。 例如,农用地、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等可能会有不同的补偿标准。 3.地理位置:土地的地理位置也会影响安置费的计算。 一般来说,位于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的土地安置费可能会更高。 4.产值或收益:对于农用地或具有经济价值的土地,可能会考虑其年产值或收益来确定安置费。 5.政府发布的补偿标准:地方政府通常会发布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这是计算安置费的重要依据。 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调整。 在征地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会进行公告,并明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内容。 被征收人有权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讨论和协商,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安置费有疑问或不满,可以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以了解更详细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法律解释和应用可能需要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法律法规进行。 如有需要,请咨询下方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建议。

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收养关系终止后是否还是一家人

问题分析:关于收养关系终止后是否还是一家人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收养关系终止后不是一家人。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2分钟前
张锐律师
近期帮助 1866 人
试用期以不合适辞退我 不给赔偿金 ,要我自己写自离 不然不给我发钱

问题分析:可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西安征收怎样计算赔偿

问题分析:关于西安征收怎样计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赔偿标准在征地拆迁中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在公告中,政府会明确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关键信息。 具体到赔偿标准,它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这些费用的标准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政策有所差异,但总体上应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实际操作中,赔偿标准的确定还需要进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因此,要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您应该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公告,并积极参与相关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赔偿标准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和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2分钟前
赵仁山律师
近期帮助 40576 人
服务员需要什么

问题分析:什么服务员?

2分钟前
曹成建律师
近期帮助 49113 人
拘留会影响仔子政审吗

问题分析:不会

2分钟前
赵仁山律师
近期帮助 40576 人
入职体检有乙肝五项!我能告公司和医院吗?

问题分析:你想告公司和医院什么?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