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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领结婚证有孩子什么解除这种关系

广西-来宾 2017-10-09 12:05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没有领结婚证有孩子什么解除这种关系

报告编号:NO.2017100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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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丹梅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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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领结婚证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不需要解除。

    回复于 2017.10.09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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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华勋 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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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开就是了

    回复于 2017.10.09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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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珂铭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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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解除 财产等打不出协议 可以起诉

    回复于 2017.10.09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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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什么样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也应当享有同样的权利,包括同等地享有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同等的财产继承权和同等的姓氏权。
    故非婚生子女,可以参照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解决。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基本原则,同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父母双方个人素质等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回复于 2020.05.22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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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7.10.09 12:35

  • 潘学平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4183

    可就小孩抚养问题起诉处理

    回复于 2017.10.13 11:48

  • 贾晖旺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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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通过法律解除,可以直接走人。

    回复于 2017.10.09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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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事实收养关系解除:   第一,你与孩子的情况构成事实收养关系,而且你的孩子已经是成年人,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就是说,你们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订立协议解除这种事实收养关系。但是,第二十八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这一点应当引起你注意。   第二,《收养法》第二十七条还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就是说,如果你们就解除收养关系达不成协议,就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看是否达到了《收养法》规定的“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标准,如果达到了就会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第三,《收养法》第三十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如果养父母,既不缺乏劳动能力,又不缺乏生活来源,养父母也没有这个要求,则可以不给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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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31750

  • 【法律意见】 1、 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双方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是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对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起诉到法院,法院是可以审理判决的。单独的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管。 2、 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也就是说,只要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婚姻法》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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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一、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格式   1、当事人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经过;   3、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   4、解除收养关系后住房及有关财产、生活安排等方面事宜的处理;   5、解除收养关系的日期;   6、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   7、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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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   第二,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第三,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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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收养关系,经法定程序可以依法解除。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有两种:      一、登记解除。      收养关系自收养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门部门登记成立,也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解除。      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女未成年,应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如果养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还要征求养子女的意见;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应当由养父母和养子女双方协议。      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到收养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      二、判决解除。      收养关系人经协议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可以是收养人,也可以是送养人,还可以是成年的被送养人。      无论用何种方式解除收养关系,都应在法律和行政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同时应保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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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焕廷法律服务团队张静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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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孩子的抚养权先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议达成一致,按照协议的约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关于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孩子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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