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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我还有权继承吗?

- 2009-01-31 22:13 房产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父母有一偏单,我弟弟在那结婚生子和他们共同生活8年,弟弟三口的户口一直和父母在一起,三年前弟弟贷款又买一处房子搬走但户口一直没迁走,而父母的房子是父亲的单位当年分的只有居住权的没有产权的,后来因为其他原因房本变更为弟弟的名字,最近父亲单位让出资购买产权,父亲说将来他们老两口去世后让我和弟弟四六分此房,请问父亲还有权去公证此房有我的份额吗?

报告编号:NO.200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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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产权后,你父亲还有权去公证此房有你的份额,

    回复于 2009.01.31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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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过户;死者的房产应由: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过户::
    因为房产是两人共有同所有,产权夫妻是一人一半的,其中一位死亡,他那一半产权在无遗嘱前提下,应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如果需要独自获得产权过户的话,需要有继承权三方一起到公证处办理房产放弃,并要需要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这样你才能自过户一人名下。

    回复于 2020.05.08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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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您们约定的情况写清楚明白,以免之后产生纠纷,建议您最好电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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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父母一方去世后,除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先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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