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南京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请问房子是二人的共同财产!那离婚时剩余房货款是不是共同承担!

135 ******** 江苏-南京 2017-09-23 03:02 房产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请问房子是二人的共同财产!那离婚时剩余房货款是不是共同承担!

报告编号:NO.2017092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3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余联刚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5127

    咨询电话:13905192708

    一般由取得房产的一方继续还贷款。

    回复于 2017.09.23 08:16

  • 马新成

    帮助人数:102939

    这个由你们双方约定。

    回复于 2017.09.23 15:25

  • 吕金艳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24850

    您好,房贷属于共同债务。

    回复于 2017.09.23 07:11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做出的解答比较简练, 如果未能解决你的疑惑,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江苏律师 南京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南京房产纠纷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夫妻一方在对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别人担保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管知不知道,只要债务真实合法就必须承担。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 规定情形的除外。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丈夫借钱、妻子并不知情的(没有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2号)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全部7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1.借债的欠条上不管是夫妻一方签字还是夫妻双方签的字,只要是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借债,原则上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是另一方有证据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了的系个人债务或一方借债是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的开支除外。 【法律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全部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1 根据法律原理相关规定,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2《担保法》等法律规定: 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3 因此你所说的情形,其丈夫个人为其担保,只是其丈夫个人承担保证替债务人偿还债务责任,他妻子没有义务为其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全部10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另一方是否应当还款;取决于该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要看所借之款是否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如果是,那么就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双方都有还款义务;如果不是,并且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借款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该欠款就不是共同债务,应由借款人个人偿还欠款。 【法律依据】 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全部1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你在上面签字或者是明确表示承担的,算是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合同到期了剩余货款怎么办

    企业债务08/15/2020 13:45:47更新

    买卖合同到期了,剩余的货款在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因此产生纠纷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那么合同到期了剩余货款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 所有独立的房子是不是都是共同财产

    婚后共同财产02/06/2022 04:59:32更新

    单独所有的房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不属于共同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关于单独所有的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婚后把婚前的房子卖了再买新的是不是共同财产

    婚后共同财产04/08/2024 09:23:47更新

    ​在结婚前购置的房屋,即使在婚后进行了出售并再次购置,也不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的情况下,无论房屋是否仍然登记在某一方的名下,它都仍被视为最初为购买者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这并非夫妻之间的共有物,在夫妇离婚之时,该类房屋不应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是不是共同财产

    婚后共同财产10/16/2022 03:20:26更新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男女双方也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关于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是不是共同财产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结婚后买的房子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共同财产03/27/2022 14:25:34更新

    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关于结婚后买的房子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是不是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06/24/2017 11:59:00更新

    男方在结婚前购买了房子是很多人都会做的事情,毕竟现在男方要是没有房子也很难娶到老婆。女性对于男方结婚之前有房子是应该开心,但又觉得房子没有自己名字,那么,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是不是共同财产?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热门律师推荐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船舶优先权包括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船舶优先权包括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船舶优先权包括: (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载运2000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持有有效的证书,证明已经进行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具有相应的财务保证的,对其造成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不属于前款第 (五)项规定的范围。 《海商法》第二十二条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载运2000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持有有效的证书,证明已经进行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具有相应的财务保证的,对其造成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不属于前款第 (五)项规定的范围。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签了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确定,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问题分析: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签了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可以由签了竞业限制协议的劳动者、与单位协商确定,若是协商不一致,那么应该获得补偿,但是却没有获得单位支付的补偿金,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被受理后,职员可能会获得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的补偿金。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咸阳征收该如何计算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咸阳征收该如何计算补偿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拆迁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价值补偿:这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评估作价后的货币补偿。 这部分补偿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来确定。 1 搬迁费用:包括搬家费、设备迁移费等,这些费用也是拆迁补偿的一部分。 2 临时安置补偿:对于因拆迁导致无法正常居住的情况,拆迁方应支付一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弥补被拆迁人的临时居住费用。 停产停业损失:如果拆迁导致了被拆迁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拆迁方应对此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其他相关补助和奖励:这可能包括提前签约的奖励、过渡期的生活补助等,具体的补助和奖励措施应由当地的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政策来决定。 在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时,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是指拆迁方直接将货币支付给被拆迁人,让他们自行购房。 而产权调换则是拆迁方用新的建筑或原地重建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旧房进行交换。 在实际操作中,拆迁补偿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拆迁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来确定。 因此,了解并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

2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微信上欠钱不还怎么冻结微信

问题分析:关于微信上欠钱不还怎么冻结微信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还钱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对方可能涉及拒执罪而被判刑;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债务人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债务人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鸡西改造房屋如何给赔偿

问题分析:关于鸡西改造房屋如何给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征地赔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和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和拆迁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征地赔偿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土地补偿费:根据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和市场价值,给予被征收者一定的补偿费用。 2、 附着物补偿费:对于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树木、农作物等,根据其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 3、 搬迁补偿费:如果被征收者需要搬迁,可能会获得一定的搬迁补偿费用,以帮助他们在新的地方重新安置。 4、 临时安置补偿费:在搬迁期间,被征收者可能需要临时居住在其他地方,他们可能会获得一定的临时安置补偿费用。 5、 停产停业补偿费:如果被征收的土地上有企业或商铺,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停产停业补偿费用,以弥补因征地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山东拆迁怎么样算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山东拆迁怎么样算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2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不需要运营证

问题分析:关于不需要运营证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 2018年起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不用再办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此后,对于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国家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险机制等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 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货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铜仁咨询律师多少钱费用

问题分析:关于铜仁咨询律师多少钱费用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咨询的费用会根据咨询的具体内容和律师的收费标准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律师会按照咨询时长或案件复杂程度来计费。 您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或面对面等方式咨询律师,并了解他们的收费标准和方式。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我可以帮助您预约专业律师。

2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陕西征地该如何计算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陕西征地该如何计算补偿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2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合同解除法律责任有什么

问题分析:关于合同解除法律责任有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解除的法律责任是,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